4月10日,在山东省宁津县诚信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打开“诚信宁津”页面,输入了一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后,个人诚信分数“99分”一下子出现在记者面前。
“我们预先设定每个人都是诚信的,每个人都是99分。如有违反‘诚信100条’规定的行为就要减分。与之相对应,如一个人有持续良好诚信表现,我们核实后将会加分并进行星级评定,并按照星级评定享受不同的医疗、购房、贷款等方面的优惠。 ”宁津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诚信办公室主任武书勇介绍。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2013年8月,宁津县专门成立由县委书记任主任的“诚信宁津”建设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政务诚信建设指导组、企业诚信建设指导组、社会诚信建设指导组,乡镇和村也都成立了相应的诚信建设工作机构。
该县研究制定了 《“诚信公职人员”标准100条》《“诚信村民”标准100条》《“诚信市民”标准100条》《“诚信企业”标准30条》,基本涵盖了个人和企业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道德建设等方面的各项行为准则。
与此同时,宁津开展了以个人和企业信息录入为重点的诚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开发了诚信管理系统软件。历时半年之久,为全县47万人、近2万企业建立诚信档案。
如今,在该县诚信管理系统,50多个部门和乡镇都有属于自己的端口,但这些部门和乡镇只有录入和查询功能,并不能改动或删除。要删掉一条记录,需要操作员、当事双方、诚信办主任、分管县级领导、县委书记同时签字确认,并上传视频和签字,经过公示方可修改。截至目前,宁津县诚信管理系统内已经记录有70多条违反“诚信100条”的记录。
“我们对诚信数据严格管理、科学使用,作为评选文明单位、文明市民、五好家庭等重要依据。尤其是,将公务人员、机关单位讲诚信作为评先树优、考核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宁津诚信建设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武永生表示。
当前,诚信宁津建设已经深入人心,讲文明、守诚信蔚然成风。前不久,津城街道办干部李跃岭将自己捡到的内含3000余元现金和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的钱包交还给了失主王志猛。面对失主的感谢,李跃岭坦言:“不是自己的东西不惦记,我要做个诚信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