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市场竞争公平有序,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8日公布,山东省正在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 据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牛启忠在28日举办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
为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市场竞争公平有序,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8日公布,山东省正在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
据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牛启忠在28日举办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工商行政登记机关对不按规定期限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及存在其他经营异常行为的企业载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超过三年未整改的,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牛启忠还介绍说,对被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的、弄虚作假且情节严重的、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形的企业,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即“黑名单”。对载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及负有个人责任的投资人、负责人、董事、监事等将依法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在办理相关的等级许可审批、资质认定、银行贷款等业务时将受到限制。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还同时公布了该局进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加强市场主体住所管理、市场主体行为监管、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规范网络商品及有关服务、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等多项具体措施。
据介绍,正在建立的山东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整合工商登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信息资源,实现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同时方便公众查询企业的信用信息。该系统一旦建成,将在山东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