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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配套未兑现即“不诚信”

来源:网络 2013-12-12 13:00:44

  开发商承诺配套未兑现怎么办?近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通过的《重庆(楼盘)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条例”)给出了明确答案。  重庆市开发办主任徐千里介绍,将于明 ...

  开发商承诺配套未兑现怎么办?近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通过的《重庆(楼盘)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条例”)给出了明确答案。

  重庆市开发办主任徐千里介绍,将于明年3月1日实施的新条例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开发建设方案对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内容、建设期限、产权界定、移交使用等事项作出书面承诺,自预售当日起,在销售现场等显著位置公示。

  在新条例中,除了上诉与购房者息息相关的新内容外,还加入了一个全新的章节—信用建设,这也是我市率先在地方性法规上以单章节明确提出建立行业信用体系。

  “此举标志着对行业和企业的信用要求首次上升到了法规的层次,对企业不良行为将起到监管和约束。”徐千里强调,由市开发办建立的重庆市房地产开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网站已经在今年年初正式上线,涉及企业的开发业绩、销售业绩、财务实力、建设过程中的所有情况,与员工、购房者等各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质量安全情况等内容。

  新条例实施后,企业承诺配套未兑现、在商品房保修期内未履行义务等不良行为都将被视为企业不诚信行为,纳入企业的信用档案。而对失信企业,将对其资质以及房产开发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建设、预售、融资等手续审批予以限制,并通过网络平台将综合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布。

  据悉,目前已经公布的企业不良行为有100条左右,年底还将公布50条左右的企业不良行为。“明年年初将首次公布重庆开发企业的诚信表现测评结果,对不诚信行为进行曝光,对表现好的企业予以优惠政策上的支持。”徐千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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