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发布公告,将于本月13日(下周五)举行《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草案内容对地铁禁食、是否可以携带导盲犬上车等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作出了规定,并且明确提出,逃票三次 ...
昨天,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发布公告,将于本月13日(下周五)举行《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草案内容对地铁禁食、是否可以携带导盲犬上车等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作出了规定,并且明确提出,逃票三次就将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肉包子、韭菜合子、榴莲的气味,想必每一位在南京乘地铁出行的乘客都领略过。在密闭不透风的地铁上,食用有异味的食品,会“殃及”整个车厢的乘客。如今这些行为将被明令条文禁止,在即将举行听证的《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听证会稿)中,第四十条禁止破坏市容行为中明确指出,在车站、站台或者其他轨道交通设施内,禁止下列影响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和设施的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禁止在地铁车厢内或者付费区饮食。如果条例听证后,最终能通过市人大的审批,“禁食令”将在南京地铁有法可依。
而一同被草案纳入破坏市容行为的还包括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以及乞讨、卖艺、躺卧、捡拾废旧物品等行为。
对于地铁禁自行车的建议,南京地铁运营公司也坦陈,他们确实有这个想法,“明年多条新线要建成通车,客流量会进一步增加,对自行车进入地铁的投诉会更多。”记者在昨天的《条例》草案第三十九条中看到,地铁内严禁携带充气气球、自行车乘车,而最受大家关注的折叠式自行车也在此列。除此之外,地铁禁止使用滑轮鞋、滑板等进站、乘车。
尽管携带动物被禁止进站乘车,不过导盲犬已经被草案明确排除在禁止行列之外。这也就意味着,今后盲人可以携带导盲犬乘坐南京的轨道交通而不受阻拦。
前不久,南京晨报曾经就南京地铁的逃票情况做过一系列的调查,并获知地铁方面每年因此造成的损失都近千万,而管理方却苦于没有良策进行有效监管。在昨天公布的草案里,记者找到了这样的“药方”,就是把逃票行为记入个人信用系统。
另外,条例规定,“乘客无票或者持无效车票乘车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按照线网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可加收线网最高票价五倍以下票款;乘客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坐列车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加收线网最高票价5倍以上10倍以下票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