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信用等级分为四类 黑龙江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来源:网络 2013-11-11 16:08:24

  黑龙江省工商局日前颁发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对全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信用分类监管。    据悉,两个《办法》把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信用等级分为A、B、C、D ...

  黑龙江省工商局日前颁发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对全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信用分类监管。
  
  据悉,两个《办法》把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类:A类为守信标准;B类为警示标准;C类为失信标准;D类为严重失信标准。在信用分类基础上,根据监管风险度的不同,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企业及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行业,根据所处的监管区域不同,将风险程度划分为风险一级、二级和三级,从而弥补了单纯的企业信用分类事前预防不够的不足。
  
  《办法》中还对企业信用评定、升级、降级、监管措施、信息管理等做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基层工商局所把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企业经济户口管理有机结合,由辖区工商干部按规定的巡查频率进行巡查和监管。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重庆市新设6个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点


重庆日报  2014-06-12 18:59:10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