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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药领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本市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监管

来源:网络 2013-09-11 22:17:35

  《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行为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办法》今年7月实施,将严重违法企业和责任人员列入监管“黑名单”。9月11日上午,从市政府办公厅对“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有关报告的复函 ...

  《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行为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办法》今年7月实施,将严重违法企业和责任人员列入监管“黑名单”。9月11日上午,从市政府办公厅对“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有关报告的复函中获悉,本市将继续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监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药品流通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市食药监局网站主页醒目位置设置“黑名单”信息公告栏,严重违反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的生产经营者、责任人员就要上“黑名单”。

  “黑名单”公布的信息包括: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名称、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以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隐匿部分号码)、违法事由、行政处罚决定、相关限制措施、公布起止日期。

  “黑名单”公布的时间有多长?就跟生产经营者及相关责任人员被重点监管的期限一致。重点监管的时间有多长?就跟被采取行为限制措施的期限一致;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行为限制措施,重点监管的起止期限为2年。换句话说,公布期限有可能是2年。

  公布期满后,“黑名单”信息将转入食品药品重点监管名单数据库,供社会查询。

  此外,“黑名单”数据库不止供社会查询,还负责在行政审批系统中采集信息,提示受理审批事项的行政人员,注意那些上了“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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