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就《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乘客、轨交员工、学者、记者等15名听证人参与,15名市民现场旁听。大家围绕运营方职责、逃票、折叠自行车、轨交内禁止行为等 ...
昨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就《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乘客、轨交员工、学者、记者等15名听证人参与,15名市民现场旁听。大家围绕运营方职责、逃票、折叠自行车、轨交内禁止行为等表达观点。
代表们对于逃票行为是否应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都持支持态度。代表汤啸天说,“逃票是一种故意而为的行为,应予以处罚。乘客有冒用他人证件、伪造他人证件乘车逃票行为的有关信息可以纳入到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上海海事大学的学生冒志强在支持的同时,希望相关部门在实施之前可以先加强教育。
虽然此次草案并没有规定“禁食”,但在昨天的讨论中,代表们纷纷对此提出看法。
“作为地铁职工,我主张在车厢里禁止饮食,但以地铁2号线来说,全程要两个小时,真可以让乘客不吃一块巧克力?不喝一口水?”代表伍敏表示。
“我觉得在车站、站台和其他场所,应当允许食用的。能不能将饮料和食物带入到车站和车厢呢?可以,但是不要吃。”代表裘铮表示。
市交港局副局长周淮在听了代表们发言后表示,支持轨道交通内禁食的理由主要有:影响车站车厢的活动,引来老鼠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且国内其他不少城市已出台了相关规定。反对的理由主要有:饮食的边界很难掌握;不少乘客已习惯在轨道交通内饮食,若立法禁止可能出现执行难。草案经过考量,按照轨道交通管理办法的规定,禁止携带自行车,但没有禁止饮食。
七嘴八舌
禁入自行车能否分时段?
@吴敏:非高峰时段也可能出现大客流,实行分时段禁入自行车在操作上有一定难度。禁止自行车入车厢,更多是为了保障700万乘客的安全。
@刘露曦:可否在地铁的首尾设置一节车厢作为可以携带自行车的特殊车厢,可经安检进入,如果进入别的车厢,可给予一定处罚。
逃票纳入征信后还应曝光
@裘铮:我赞成将逃票人员的信息纳入个人信用系统,并建议将部分的信息给予合法曝光。因为逃票不仅仅是违法行为,还涉及到道德问题。
@汤啸天: 乘客有冒用他人证件、伪造他人证件乘车逃票行为的有关信息可以纳入到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我基本上同意这个提法,因为这个提法用了“可以”这个词,而不是“应当”。
@梁君勇:冒用老年卡除了罚款外,还应让当事人阅读有关规章,并要求当事人父母一同前往赎回老年卡。
加大对禁止行为处罚力度
@裘铮:对部分轨道交通设施的禁止行为,如吸烟、便溺、乞讨、携带宠物的罚款太低,仅仅是处以100元以下罚款,应加大行为人的违法成本。
@李淑平:《条例》还需进一步完善,没有写到如何处罚,没有处罚的话肯定执行起来比较难。还是要重罚,不罚不足以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