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网购的杨某自己网购上当受骗后,也想通过网购诈骗发财。杨某通过第一次诚信交易骗取买家信任后,再以生意火爆,数量有限,需批量购买为由,让对方大量订购货物并汇全款。三个月里,诈骗1.88万元。10日,江苏省丰县法院审结此案,依法判处杨某有
26岁的杨某,大学毕业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平时靠给人看看网吧赚点生活费。随着网购的兴起,杨某也学着在网上买东西,并慢慢成为了一个网购达人。当然,最开始网购时买到一些残次品、受骗是难免的,杨某也就当交点学费,没放在心上。但渐渐地,杨某开始沉迷于网购,这也使得他本就不多的工资开始捉襟见肘。渴望发财的杨某想到了自己最初网购被骗的事情,将暴富的希望寄托在了“网购”上。
一番筹划之后,杨某在互联网上发布了低价销售手机充值卡和汽车加油卡的信息,并留下了自己的qq号码作为联系方式。当有买家联系时,他便利用买家首次交易谨慎小心的心理,按照事先商量好的5折低价,在收到钱后将充值卡快递给买家。而当第二次交易时,他便以生意太火,剩下的卡不多,要整盒起卖为由,要求买家整盒购买。有了第一次成功交易做基础,买家很容易就信任了杨某,便将货款汇到其账户上。但从此,杨某便销声匿迹了。而钱货两失的买家也只能自认倒霉。经查明,2011年10月至12月间,杨某采用这种手段作案3起,共骗取18800元。
丰县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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