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日,当闫占新和泰安志高实业有限公司被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首日上线第一个曝光时,有“粉丝”调侃道。 如今,像闫占新这样的失信被执行人愈来愈感到了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压力。 ...
今年9月1日,当闫占新和泰安志高实业有限公司被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首日上线第一个曝光时,有“粉丝”调侃道。
如今,像闫占新这样的失信被执行人愈来愈感到了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这压力的背后,是源于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俗称“失信者黑名单”)并开展信用惩戒的连环重手。
晒出“黑名单”,揭开“老赖”遮羞布
公布“失信者黑名单”,是人民法院破解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手段。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贵祥表示,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对外公布曝光,对其名誉、声誉产生影响并进行信用惩戒,这是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主要价值所在。
2013年7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正式建立“失信者黑名单”制度。
随之,“黑名单”上“老赖”被不断“晒出”。
2013年10月24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开通,“失信者黑名单”全国联网上线。
据官方平台统计,截至今年10月15日,共有失信被执行人548116人进入“黑名单”,其中自然人472886人,法人及其他组织75230个。截至今年9月21日,平台“黑名单”点击率已超过1439万次。
2013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对外公布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人民网”联合推出“失信被执行人排行榜”,公布全国失信自然人与法人的失信排行。
9月1日起,当每天一名“老赖”和一名“单位老赖”在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上“露脸”时,表明“失信者黑名单”公布已悄然进入“微时代”,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利用新媒体强化执行工作、推进司法公开的又一创新举措。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毕玉谦评价说,通过微博、微信曝光“老赖”,有助于扩大传播范围,提高惩戒“老赖”的威慑力。
不断推出的曝光形式和持续增高的曝光率揭开了“老赖”逃债的遮羞布,使他们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
信用惩戒,让上榜“老赖”寸步难行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2013年人民法院对7.2万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信用惩戒,约20%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
“失信者黑名单”制度为惩戒“老赖”提供了便利条件。
全国人大代表陈海啸说,将“失信者黑名单”与社会征信体系对接,大大压缩了“老赖”的活动空间,使其付出应有代价,从而促使其自觉履行债务。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冯玉军认为,要充分发挥“失信者黑名单”的作用,需要各界推动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业已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信用惩戒协议。其中,中国工商银行已率先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信用评级系统,与其信贷、信用卡、私人银行、个人金融等主要业务对接,截至目前仅信用卡业务一项就拒绝失信被执行人办卡申请近7万笔。
201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已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订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者黑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与证监会、公安部等单位的合作事宜正积极推进,以实现“失信者黑名单”信息共享,共同实施信用惩戒。
进入2014年,针对“老赖”的惩戒措施频出。年初,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等8部门共同签署“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对“老赖”进一步采取多种惩戒措施。
作为备忘录签署单位之一的中国铁路总公司明确,6月开始凡被纳入“黑名单”的“老赖”不能购买列车软卧车票。另一签署单位中国民航局则规定,自7月起“黑名单”上的“老赖”无法购买飞机票。截至10月15日统计显示,火车售票系统共拦截15718名“老赖”乘坐火车软卧27436人次,民航售票系统共拦截24062名“老赖”乘坐飞机541135人次。
7月初,欠债58万元不还被列入“失信者黑名单”的“老赖”代某终于尝到了惩戒苦头,因购买机票被拒耽误生意行程,只好主动找人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履行了义务,他感叹:上了“黑名单”真是啥事也干不了了。
目前,法院与各部门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机制已经初步建立。我们有理由相信,各部门通力合作打出的信用惩戒“组合拳”,将让上榜“老赖”无处藏身,使失信被执行者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