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前提出,加快诚信体系与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将违法失信经营者纳入“黑名单”,并实施行政和信贷制约,以长效机制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山东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
山东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提出,将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诚信承诺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兴商。建立重点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诚信档案,完善信用信息查询和披露制度,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对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强化主体责任,督促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完善重点产品追溯制度,推动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质量承诺制度。
山东将加强生产源头治理,强化市场监督,严格进出口和互联网等领域执法监管,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违法犯罪行为要定期开展集中打击行动。还将充分利用“12345”、“12330”和“12312”等现有举报投诉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
另外,山东还将加快建设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2013年年底前全面实现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合力“打假”。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行政执法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案件信息录入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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