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昨日查窃热遇尴尬 供暖公司去年承诺给用户减免的采暖费今年成了陈欠 致市民交不上采暖费
晨报讯(记者 杨薇)供暖公司去年承诺用户减免部分采暖费,但今年成了陈欠,用户因此交不上今年的采暖费。
昨日,由于没交上采暖费,可暖气还热,张志杰经营的理发店被怀疑窃热,城管和供暖方赶到现场调查遭遇尴尬。
去年承诺减免的采暖费今年成陈欠
张志杰在大东区文官街经营一家发廊,面积有166平方米。
供暖公司在调查是否窃热时,张志杰说:“这家发廊是我2007年租的,没有改动过。我到现在想交采暖费,没人收,而想停止供暖,又告诉我停不了。这到底想让我咋办啊?”
在2008~2009年度供暖期间,在享受了政府补差额政策的基础上,张志杰只交了部分采暖费,近4000元。但感觉温度不够,她想让供暖公司维修。
“维修的人检查后说724地区的供暖管线就这样了,温度也只能这样。”张志杰说。
在这种情况下,张志杰找到了供暖公司,在温度不达标的情况下,希望能够减免点采暖费。供暖公司不干,她就要求测温,结果就有了一张报告单,“上面写着要给我减免1411元,他们领导也签字同意了。”
不过,去年报告单上的减免承诺,今年变成了陈欠。结果,张志杰在今年(2009~2010年度)交采暖费的时候,就遇到了不补齐陈欠的1411元就不收采暖费的情况。
“钱不是我拖欠的,而是承诺减免的。”记者注意到张志杰手里的单子并没有正规公章,只有两个人的签名,这也是让张志杰担心的地方。
张志杰说:“给我盖上公章也行,可他们说现在盖不了。”
缴今年采暖费须将陈欠补上
面对张志杰的质疑和那张没有盖公章的报告单,来现场调查窃热的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三大队大队长助理钟亚明决定现场调解。
惠涌第六分公司经营科的张宏盛现场看到报告单后,承认确实是由当时的领导签的字,但一直没有盖章。
张宏盛说:“字是经理王喆签的,温度也是我们公司测的。原则上应该接着办下去,可紧接着就放假了,一直到今年(2009~2010年度),供暖公司改成三家入股,我也拿着报告单找领导批去了,但说是去年的事今年没办。”
“可这些都是供暖公司内部的问题,不应该由我来承担后果呀。”张志杰说,
对此,张宏盛说:“原则上可以默许承诺减免的那部分采暖费,但她又要求保证18℃,保温度是生产管的事,我管收费,我就收费,别的我不管。”
张宏盛始终坚持,要缴纳今年的采暖费必须将去年的陈欠补上,“收费员的职责就是收陈欠收当年。”
钟亚明在了解情况后建议,供暖公司先将原本承诺的做到,再和张志杰协商,如果达成供暖协议,再由张志杰交今年的采暖费。
张志杰表示,她根本不想当陈欠户,“如果供暖公司现在就能把问题解决了,我现场就把钱交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