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的农村经济组织,在实现农业生产规模效益、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信用建设不足及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等原因制约了其健康发展。笔者针对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信用体系建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的农村经济组织,在实现农业生产规模效益、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信用建设不足及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等原因制约了其健康发展。笔者针对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支持。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由“谁来征信、如何征信、谁来监督”等问题在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使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各方职责不清。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信息共享难。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独立的法人企业,但其信用信息尚未进入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导致信息共享困难。同时,信用评级活动基本上由农村信用社独立进行,且相关资料仅限农村信用社内部掌握,其它机构和经济主体既难以共享又难以认可,客观上制约了信用激励作用发挥的空间和效力。
(三)地方政府推动力度不够。目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和投入,还仅仅停留在宣传发动和组织体系建设这个较浅的层面上,特别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具有实质推动作用的关键性工作,地方政府牵头组织力度不够,制约了信用体系建设。
(四)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级不积极。目前金融机构偏重于自身经营,对信用体系建设重视不够,没有认识信用体系建设对改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环境、促进农村金融业务发展的长远意义。另外,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完整的财务信息,对其信用评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难度较大,影响了信用体系建设的开展。
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尽快完善农村信用法律法规体系。应尽快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定管理办法》,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评定内容及具体操作步骤,设计客观、有效的信用信息指标体系。
(二)积极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服务市场。农村信用社要全面征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息,将信息整理成电子档案,分批录入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并通过专业化信用中介机构进行加工、处理,搭建信用信息平台,将交易中各种分散的、零星的信用信息转化为集中、统一的评级信息,为银行信贷支持提供依据。
(三)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担保体系。一是推动成立农信担保公司。可由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龙头企业等共同投资建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业务。二是财政部门要增加资金投入,扩大担保规模,增强担保能力,促进担保公司的健康发展。三是建立互助型担保组织。大力推行贷款联保制度,由合作社按自愿原则组织成员签订联保协议,通过互保互益、共担风险的形式提高成员获贷能力。
(四)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力度。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开发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需求的信贷模式和产品。同时把合作社里的农民个别信用整合成集体信用,提高信用层次,以农民的联合信用为担保向涉农金融机构贷款,逐步提高合作社成员即农户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
(五)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地方政府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总体规划,积极探索建立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人民银行作为征信管理机关要加大征信宣传,加强与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沟通协调,并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制度性和技术性主导作用,谋求实现农村信用评级活动的外部化、评级产品的品牌化、评级市场的秩序化和信用管理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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