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新统计,截至2010年7月12日,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可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药店共有27家。南昌也有了江西首家网上药店,但记者发现,南昌市民并不买账。为什么这么巨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新统计,截至2010年7月12日,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可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药店共有27家。南昌也有了江西首家网上药店,但记者发现,南昌市民并不买账。为什么这么巨大的网络市场却在南昌启动得如此缓慢?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新统计,截至2010年7月12日,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可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药店共有27家。南昌也有了江西首家网上药店,但记者发现,南昌市民并不买账。为什么这么巨大的网络市场却在南昌启动得如此缓慢?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市民
网上购药不靠谱
作为最广大的消费者,市民对网上药店是怎样看的呢?
魏女士是南昌某公司的高管,她和记者聊起网上药店的事情时,语气坚定地告诉记者,她不会在网上购药。她认为,药品关乎生命,不能轻视。她平时很少去买药,一般都是生病就去医院。
和她有同感的还有刘先生。刘先生是一家广告公司的企划经理。他喜欢和销售员面对面地交流购药。他说:“买药品,一定要面对面打交道才放心。”
药店
网店销售暂不敌门店
记者联系到了开心人大药房网上药店董事经理史文禄,他告诉记者,就目前的运行情况来看,网店不及实体门店,营业额只有实体门店的万分之一,但他看好的是网络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的普及,以及网店的低成本和便捷。他认为,网上药店的发展是大势所趋,药品销售和其他商品的销售一样,最后一定会走网络化道路。
网上只能销售非处方药
根据《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通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查验收并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标明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号码。
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只能在网上销售本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不得向其他企业或者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也就是说,现在的网上药店只能卖一些非处方药品,销售对象只能是个人。
本地药店不看好网店
就开设网上药店一事,记者联系了南昌市汇仁堂药店的周总经理。他告诉记者,目前他们药店没有打算开设网上药店。他对记者说:“尽管网上药店的硬件条件都很成熟了,但我们现在还没有去开设。我们也觉得网上药店可能是未来的趋势,但药品销售的特殊性,很不适合开设网上药店。”他告诉记者,在网络世界中进行的销售行为,很多时候监管是一个难题。药品不比服装等东西,如果没有严格的监管手段,贸然进行网络药品销售是不合适的,所以他们还是比较看重传统模式的药品销售。
网上药店叫好不叫座
一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网上药店只是“看上去很美”。目前网上药店的经营者,还谈不上实现盈利,大部分只是勉强维持运营。
在南京西路经营药店的朱先生说:“我们跟外国的情况不一样。在外国,很多地方往往二三十公里才有一家药店,所以网上买药的便利性能得到体现。但在中国,像南昌这样的城市,药店的数量非常多,基本上市民只要下楼就可以看到药店,谁还会去网上买?网上买药很麻烦,要下单确认,再等人送过来,时间上没有传统药店方便,所以网上药店操作起来很难。”
网上购药诈骗多
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现在网上有一些研究机构、研究院或科研院所在销售所谓的药品,基本上都是非法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院或医疗机构的制剂只许在本院、本医疗机构使用,不允许上市销售,也不允许做广告。目前我国网上销售药品的形式非常多样,其中像上述黑网站那样,通过网站进行宣传,然后再通过邮寄来卖给患者的最多,有业内人士估计多达上万家。不少网站的开办单位拒绝消费者上门购买药品,多以电话订购或在线订购的方式销售,使消费者上当受骗后无从投诉。
药监
网上药店监管困难
我国从2005年开始批准药品在互联网上销售,到目前仅有27家药店获得此经营资格。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互联网药品打假仅靠药监一个部门的力量是比较弱的,还需要电信等部门的合作才能取得成效,否则即便曝光了,网站仍在开,假药仍在卖,对消费者的危害仍在进行。所以,他们认为网上药店现在还不成熟,很难进行监管。
相关链接
违法药品网站七大特征
药监部门归纳了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劣药品网站的七大特征,给消费者提供参考。
一、利用北京、上海等城市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相对集中的特点,网站的开办单位通常为假冒或伪造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国家)北京(上海)等某疾病康复中心(科研机构、医疗单位)”。整个网站只宣传和销售治疗某种疾病的一种或系列“药品”。
二、页面上所标示的网站开办单位地址是虚假的,或者页面上所标示的地址根本不存在网站所声称的开办单位;咨询、销售“药品”的电话为小灵通号码、铁通号码或手机号码;网站的开办单位拒绝消费者上门购买药品。
三、网站宣传和销售的“药品”,通常声称可以治愈某些慢性疾病、疑难杂症或性病,如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前列腺炎、近视、失眠、偏瘫、精神郁闷、牛皮癣、红斑狼疮、乙肝、肿瘤、风湿、脱发、性功能低下等。
四、伪造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世界卫生组织、某医学中心或医学会等政府部门或组织机构的名义,指定、推荐该“药品”为治疗疾病、康复保健的唯一或者最佳产品等。
五、为了给消费者造成该“药品”已经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假象,页面上非法链接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并恶意篡改页面内容。
六、页面上充斥大量以“政府官员”、“权威专家”、“患者”的名义,通过使用绝对化、承诺性的语言,对“药品”疗效进行虚假宣传,宣称产品具有极高的治愈率、有效率。
七、网站以电话订购或在线订购的方式,让消费者向指定的银行帐号汇款,然后向消费者邮寄“药品”;或者通过货到付款的方式,向消费者销售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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