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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实名制 挑战网络信用体系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2010-06-11 15:43:31

不少网店经营者在表示支持实名制的同时,也担忧此举是否是对网络交易进行征税的投石问路之举。   经营者不惧实名忧心征税   一波三折之后,《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终于在日前浮出水面。   这项旨在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

  不少网店经营者在表示支持实名制的同时,也担忧此举是否是对网络交易进行征税的投石问路之举。

  经营者不惧实名忧心征税

  一波三折之后,《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终于在日前浮出水面。

  这项旨在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办法》于本月1日由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于众。在此之前,网络交易行为一直是法律监管的空白。尽管公众对此已有了不少心理准备,但该《办法》的出台还是引起了网民及业界的热议。其中,《办法》规定,从7月1日起,个人开网店应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不少网店经营者在表示支持实名制的同时,也担忧此举是否是对网络交易进行征税的投石问路之举。

  《办法》牵动公众神经

  据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年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3.84亿人,仅淘宝网注册用户就有1.7亿。在这样庞大的群体基础上,《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自然牵动着不少人的神经。

  事实上,早在去年底就传出国家工商总局拟定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一时间,有关网上开店要审批的话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热点。

  今年初,又有国内媒体爆出《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暂行办法》或将于3月份颁布实施的消息,当日,国内各大门户网站竞相转载此消息,社会各界都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随后,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滕佳材向媒体澄清,工商总局从去年开始着手调研起草该《办法》,以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行为,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但目前起草的《办法》尚处于调研论证阶段。待时机成熟后,工商总局将按照规章制定的程序,正式向社会公开《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广泛地听取和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为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今年4月2日,工商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这一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国内某网站在4月30日之前展开的关于“工商总局就规范网络交易公开征询意见调查”显示,有超过7500人参与了投票。其中,3700多名参与投票的网民选择了支持。支持者认为工商登记有助于减少网络交易中的欺骗行为,以及网店实名制可以填补网购监管的空白,保障网购双方的权益。

  实名制利于规范监管

  业内人士指出,网店实名制和网络实名制一样,都是为了建立起一种网络信用体系,是对买家的一种保护。实名制实施之后,如果出现网络购物的纠纷,更容易找到责任主体,这对于要求赔偿和加强监管都是十分有利的。在提高网购的安全性和信誉度的前提下,实名制的实行必然会促进网络购物的发展。

  万瑞数据互联网行业高级分析师于明表示,网店实名制的实施从长远来看,将会促进C2C类型网站发展,C2C网站的一个核心竞争力在于价格低廉,但由于质量等难以保证,所以发展到一定程度会出现一定的瓶颈。而网店实名制的出台,将为那些准备转向B2C网站购物的网购用户提供一个定心丸,从而也能挽留住那些已经对C2C安全性产生担忧的用户。从这些因素来讲,网店实名制将会促进C2C类网站的发展。

  据了解,2009年知名网络交易平台淘宝网的交易额超过2000亿元,占国内网络交易82%的市场份额。淘宝网的“三方实名认证”,不仅要求卖家提供身份证信息,还必须上传银行卡信息,并提交到网银和公安部的系统来进行验证。这样做不仅使网络交易平台的经营者对卖家的管理更为规范,而且也增加了买家对其的信任度,从而促使淘宝网的交易量大大提高。

  事实上,百度有啊、淘宝网等网络交易领军企业早已实现“实名制”,要求网店经营者在申请开店时提交个人身份信息,因此“实名制”对网络零售行业影响不会太大。淘宝网新闻发言人陶然表示,淘宝网在政策出台之前已抢先按照实名制的要求进行规范经营,本身有成熟的支付系统,不会发生什么大的动荡。而那些中小型的网购平台,将由于经营成本的层层叠加,而受到生存的威胁。

  经营者疑虑实名制是征税前奏

  多数网店经营者认为实名制是必要的,但普遍担心的问题是实名认证之后还要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以及“实名制”会否是征税的前奏。

  早在2008年3月初,北京市工商局就曾在网上公开征集对开店先办营业执照的意见,并宣布从8月1日起正式实行。此举在当时引起舆论的猛烈抨击,不仅遭到网店业主们的反对,而且备受业内专家们的批评。质疑的理由是,“强制执行新规,将导致百万人失业,把本来可自谋职业的弱势群体都断了生路,成了推向社会的失业大军。”

  网店店主小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为网上开店像传统开店,需要固定的办公场所。相关的资料审核,主办方网站已经层层审核,如果再要求到工商部门注册办手续,会增加网店经营者的精力及经营成本。毕竟卖家大多是微利经营,如果再需其他注册登记费、税费等,无疑会让网店经营者陷入困境。

  网店经营者小李也认为,“工商登记关系到准入的问题,还关系到成本的增加,尽管这次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新规定没有一概而论,但我们还是关心这一条会怎样执行。”

  “究竟怎样才算具备登记注册条件,什么样的网店需要办营业执照,大家希望能尽快有一个明确说法。”网络交易平台的业内人士如是表示,

  根据互联网统计机构艾瑞咨询的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交易规模(实物类商品为主)达到2630亿元。2010年第一季度国内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突破千亿元,达到1026.9亿元,同比增长119.4%。预计,今年整体市场交易规模将达4755亿元,按照小规模纳税人4%的增值税征收率简单计算,那么将有190.2亿元的税款。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邱宝昌向媒体表示,网络购物交易量逐年猛增,不被收税是不可能的。为规范行业发展,相关部门应尽快明确税率和征收办法,按我国现有税法,经营型企业在网上交易应缴17%的增值税;如只是买进卖出的店家,缴纳4%的增值税,但建议相关部门大力扶持电子商务,对中小经营者优惠或减免税费,以达到规范网络交易、平衡各方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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