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网店经营者在表示支持实名制的同时,也担忧此举是否是对网络交易进行征税的投石问路之举。 经营者不惧实名忧心征税 一波三折之后,《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终于在日前浮出水面。 这项旨在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
不少网店经营者在表示支持实名制的同时,也担忧此举是否是对网络交易进行征税的投石问路之举。
经营者不惧实名忧心征税
一波三折之后,《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终于在日前浮出水面。
这项旨在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办法》于本月1日由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于众。在此之前,网络交易行为一直是法律监管的空白。尽管公众对此已有了不少心理准备,但该《办法》的出台还是引起了网民及业界的热议。其中,《办法》规定,从7月1日起,个人开网店应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不少网店经营者在表示支持实名制的同时,也担忧此举是否是对网络交易进行征税的投石问路之举。
《办法》牵动公众神经
据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年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3.84亿人,仅淘宝网注册用户就有1.7亿。在这样庞大的群体基础上,《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自然牵动着不少人的神经。
事实上,早在去年底就传出国家工商总局拟定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一时间,有关网上开店要审批的话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热点。
今年初,又有国内媒体爆出《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暂行办法》或将于3月份颁布实施的消息,当日,国内各大门户网站竞相转载此消息,社会各界都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随后,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滕佳材向媒体澄清,工商总局从去年开始着手调研起草该《办法》,以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行为,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但目前起草的《办法》尚处于调研论证阶段。待时机成熟后,工商总局将按照规章制定的程序,正式向社会公开《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广泛地听取和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为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今年4月2日,工商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这一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国内某网站在4月30日之前展开的关于“工商总局就规范网络交易公开征询意见调查”显示,有超过7500人参与了投票。其中,3700多名参与投票的网民选择了支持。支持者认为工商登记有助于减少网络交易中的欺骗行为,以及网店实名制可以填补网购监管的空白,保障网购双方的权益。
实名制利于规范监管
业内人士指出,网店实名制和网络实名制一样,都是为了建立起一种网络信用体系,是对买家的一种保护。实名制实施之后,如果出现网络购物的纠纷,更容易找到责任主体,这对于要求赔偿和加强监管都是十分有利的。在提高网购的安全性和信誉度的前提下,实名制的实行必然会促进网络购物的发展。
万瑞数据互联网行业高级分析师于明表示,网店实名制的实施从长远来看,将会促进C2C类型网站发展,C2C网站的一个核心竞争力在于价格低廉,但由于质量等难以保证,所以发展到一定程度会出现一定的瓶颈。而网店实名制的出台,将为那些准备转向B2C网站购物的网购用户提供一个定心丸,从而也能挽留住那些已经对C2C安全性产生担忧的用户。从这些因素来讲,网店实名制将会促进C2C类网站的发展。
据了解,2009年知名网络交易平台淘宝网的交易额超过2000亿元,占国内网络交易82%的市场份额。淘宝网的“三方实名认证”,不仅要求卖家提供身份证信息,还必须上传银行卡信息,并提交到网银和公安部的系统来进行验证。这样做不仅使网络交易平台的经营者对卖家的管理更为规范,而且也增加了买家对其的信任度,从而促使淘宝网的交易量大大提高。
事实上,百度有啊、淘宝网等网络交易领军企业早已实现“实名制”,要求网店经营者在申请开店时提交个人身份信息,因此“实名制”对网络零售行业影响不会太大。淘宝网新闻发言人陶然表示,淘宝网在政策出台之前已抢先按照实名制的要求进行规范经营,本身有成熟的支付系统,不会发生什么大的动荡。而那些中小型的网购平台,将由于经营成本的层层叠加,而受到生存的威胁。
经营者疑虑实名制是征税前奏
多数网店经营者认为实名制是必要的,但普遍担心的问题是实名认证之后还要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以及“实名制”会否是征税的前奏。
早在2008年3月初,北京市工商局就曾在网上公开征集对开店先办营业执照的意见,并宣布从8月1日起正式实行。此举在当时引起舆论的猛烈抨击,不仅遭到网店业主们的反对,而且备受业内专家们的批评。质疑的理由是,“强制执行新规,将导致百万人失业,把本来可自谋职业的弱势群体都断了生路,成了推向社会的失业大军。”
网店店主小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为网上开店像传统开店,需要固定的办公场所。相关的资料审核,主办方网站已经层层审核,如果再要求到工商部门注册办手续,会增加网店经营者的精力及经营成本。毕竟卖家大多是微利经营,如果再需其他注册登记费、税费等,无疑会让网店经营者陷入困境。
网店经营者小李也认为,“工商登记关系到准入的问题,还关系到成本的增加,尽管这次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新规定没有一概而论,但我们还是关心这一条会怎样执行。”
“究竟怎样才算具备登记注册条件,什么样的网店需要办营业执照,大家希望能尽快有一个明确说法。”网络交易平台的业内人士如是表示,
根据互联网统计机构艾瑞咨询的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交易规模(实物类商品为主)达到2630亿元。2010年第一季度国内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突破千亿元,达到1026.9亿元,同比增长119.4%。预计,今年整体市场交易规模将达4755亿元,按照小规模纳税人4%的增值税征收率简单计算,那么将有190.2亿元的税款。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邱宝昌向媒体表示,网络购物交易量逐年猛增,不被收税是不可能的。为规范行业发展,相关部门应尽快明确税率和征收办法,按我国现有税法,经营型企业在网上交易应缴17%的增值税;如只是买进卖出的店家,缴纳4%的增值税,但建议相关部门大力扶持电子商务,对中小经营者优惠或减免税费,以达到规范网络交易、平衡各方利益的目的。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