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捂盘就别拿地 诚信才能“加分”

来源:北京日报 2010-05-04 09:24:59

昨天的“京12条”彻底改变了以往在房地产调控中,住建委、国土局两大监管部门各自为战的局面。这就意味着,开发商将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在房地产市场上违规销售的开发商,在土地交易市场上也没有好果子吃;反之,诚实守法、获

    昨天的“京12条”彻底改变了以往在房地产调控中,住建委、国土局两大监管部门各自为战的局面。这就意味着,开发商将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在房地产市场上违规销售的开发商,在土地交易市场上也没有好果子吃;反之,诚实守法、获得市场好评的开发商,则完全有可能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优先供地的“特权”。

    在此前的多次调控中,住建委与国土局基本是“各自为战”:前者主要负责查处开发商在房屋销售过程中不按时开盘、违规收取定金等行为,处罚措施多为限期整改、罚款、在诚信记录中扣1分(全年满分12分,类似驾驶证)等;后者则是以土地交易规则和出让合同约定为准绳,主要对于拿地开发商在拿地后的行为进行管理,如开发商欠缴土地出让金、不按时开工、囤地等,对同一开发商在房屋销售阶段的违规行为并无约束力。

    “京12条”中有两个方面涉及以部门联动为基础的调控措施。一是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已发放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进行清理,对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问题严重的要取消经营资格,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对加快建设和销售诚实守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供地。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市住建委与市国土局组成联动机制,一家开发商出现违规销售或是诚实守信,均由市住建委进行认定,之后将处理信息反馈到国土部门,国土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这家开发商日后的土地竞买进行限制还是采取鼓励措施。”市国土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对开发商的鼓励措施主要是为其土地投标加上“印象分”,具体办法正在制定中;而对于被市住建委曝光严重违规的企业,被取消经营资格,也就意味着其不能再踏入北京土地市场的大门。

    另外,对于不按土地合同约定时间开工或竣工交房的开发商,通过联动机制,其拿地资格也会被暂停或取消。

    按照“通知”中“依法加快处置闲置房地产用地”的要求,市国土局还专门成立了闲置土地清理办公室,近期将会向社会公布一批闲置用地,对收回的闲置土地,优先安排用于普通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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