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治理“老赖”,2013 年10月最高法公布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按照这一规定,“老赖”将被法院纳入失信者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发布“失信黑榜”,将当事 ...
为了治理“老赖”,2013 年10月最高法公布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按照这一规定,“老赖”将被法院纳入失信者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发布“失信黑榜”,将当事人失信行为大白于天下,这是一种严重的道德否定评价。那么,“失信黑名单”威力究竟有多大?我们有了“恶意欠薪罪”,这些“老赖”都不怕,难道他们真会怕“失信黑名单”?
看到拖欠自己欠款长达两年多的“老赖”被法院曝光后,市民李先生再次燃起了希望。
李先生说,两年前,有一个小伙子开车撞了他的车,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负全责,高新区(新市区)法院判决对方赔偿2.3万元,可对方一直以各种借口搪塞,导致李先生一直拿不到欠款。
当前,我国由于信用缺失造成的制假售假、偷逃骗税、食品安全事故等现象屡见不鲜,企业每年因诚信缺失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6000亿。
今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6月,国务院发布了我国第一部国家级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
这些都向外界释放出一个信号:在未来几年里,我国的不诚信行为将“处处碰壁”。
奏效
为李先生带来希望的,是法院系统针对“老赖”采取媒体曝光、司法限制等措施的“黑名单”制度。
2013年10月最高法公布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按照这一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将被法院纳入失信者名单。
进入最高人民法院网站,输入自然人姓名或法人单位名称,即可查验其是否进入最高法的“黑名单”。
李先生的案子是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袁俪荣经办的,虽然从事法院工作20多年,但她的执行履历也就两年多。
“以前只知道作为法官要公平断案,没想到法院执行竟会这么难。”提到李先生的案子时,袁俪荣发出感慨。
2012年9月11日,法院就李先生的案子作出判决,肇事方王某要给李先生赔偿包括利息在内的赔偿款2.3万元。执行立案后,作为执行法官,袁俪荣要求王某限期支付执行款,王某虽在电话中说还款,但就是躲着不见,一会儿说在和田,一会儿说在喀什。
袁俪荣经过银行查询,发现王某已经将名下的财产转移,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最后去王某位于机械厂的家里堵人,也扑了个空。
袁俪荣再次给王某打电话时,对方却摆出一副耍赖的样子,声称自己没有能力还钱。
最高人民法院“失信黑名单制度”实施后,袁俪荣将王某纳入了“失信黑名单”,并将决定书寄给了对方。
没想到,这招奏了效。2014年8月10日早上9点多,王某主动给袁俪荣打来电话,说是要把拖欠李先生的执行款还掉,并请求其将自己的名字从“失信黑名单”上撤下来。
原来,王某在内地的时候,买机票时被拦截,所以王某才主动要求还款。
9月2日,袁俪荣告诉记者,王某已经将2.3万元欠款打到法院的账户上,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一切妥当后,法院准备将赔偿款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还给李先生。
事实上,李先生的案子并非个例。截至目前,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法院依职权共将74例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54个,法人单位20个)信息纳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使失信被执行人“网上有名脚下无路”。
“目前,主动履行债务的有17例,被迫履行的有10例。”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表示。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供的数据显示,全疆法院已将691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中,65名失信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债务。
即便是这样,身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凌国英一直为近几年来数量居高不下的执行难案件感到头疼。
“现在,法院面临的执行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案件执行面临的难题之一,就是自动履行率偏低。”凌国英出具的一组数据显示,2012年全疆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2053件,2013年46870件,仅今年上半年,就已经达到25552件,但自动履行率相对较低。
对于这一点,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海沙尔·阿皮孜深有感触。每年,经该院及地州三个基层法院办理的执行案件有200件,执结率65%。“自动履行的几乎没有。”
在袁俪荣的印象中,大部分被执行人对法院强制执行采取逃避或者消极态度。这些人中有的一走了之,下落不明;有的隐匿、转移、低价出售财产或者将财产过户到亲友名下,甚至以虚假诉讼、仲裁等方式转移财产;有的公司停业、歇业,而股东另行注册公司继续经营原业务。
在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姜德鑫看来,“信用是市场经济秩序的快速通道。执行难背后实质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备,它与社会信用程度、法制环境和公民的道德水平相联系。”
欣慰的是,“失信黑名单”让人们看到了破解“执行难”的希望。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解释进入失信名单有两个标准,一是不履行;二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截至目前,最高法失信者名单已公布近21万。
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机制建立后,最高法、公安部、国资委、银监会、民航局等部门签署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明确被列入“黑名单”的“老赖”们不仅无法得到银行授信,还将被禁止购买飞机票与软卧火车票。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人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2013年5月,李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王某诉至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法院判决后,李某为逃避债务,到处躲藏,逍遥法外。
2014年6月,王某向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4年8月15日,李某在购买机票时遭到民航系统拦截,李某这才主动与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取得联系,随即将50万元现金送至法院,并主动缴纳了执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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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黑名单制度”实施近一年,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了哪些新变化?
在袁俪荣看来,因为涉及招投标、金融机构融资等,“失信黑名单制度”对企业有约束作用,但对一些自然人的约束还需要一个过程,他们可以选择不乘坐飞机,不乘坐软卧,也可以平价消费,即便是不能够办理信贷业务,对他们来说也不会有多大的影响,因为可以通过其他人的账号进行资金往来。
对于现状,凌国英表示在“预料之中”。近一年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一直在为新疆法院系统“失信黑名单制度”的建设努力奔波着。
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达成合作,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记录在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20余家金融机构共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使失信被执行人在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时,受到限制或禁止。新疆部分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基层法院也陆续和金融机构、建设部门建立联动。
事实上,不只是法院系统在探索“失信黑名单制度”。
在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上,用户可登录查询本人或企业的信用报告。在上海、北京等地,也已将水电煤气缴费、地铁逃票等记入“信用档案”,这意味着,只要是在日常生活中存在失信行为,就可能会在个人信用档案上留下污点。
记者调查发现,尽管我国政府为改善市场信用环境付出大量努力,但由于信息分割与共享壁垒,法律约束不足,造成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运用面临诸多难题。
在凌国英看来,信用惩戒涉及多个领域,需要相关部门合力。这项工作要和多个部门,比如工商、银行、公安、房产、建设、国土、车管等部门协调联动才能让失信人真正地感受到步履维艰。
姜德鑫表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并非几个部门、几个地区努力即可完成,这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目前我国还缺少一部国家层面的系统信用法律法规,致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缺乏必要的法律基础。要将社会诚信基因重新注入国人血脉中,仍是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