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民晚报》报道,一个30多岁的青年,月收入只有1000多元,还要养6岁的女儿,却办了17张信用卡,两年不到透支了十几万元,年迈的父母只好卖房替他还债。 潇洒一刷的信用卡,对这些年轻人来说,竟成了一个可怕的“黑洞&r
潇洒一刷的信用卡,对这些年轻人来说,竟成了一个可怕的“黑洞”!
然而,上述不幸的发生,不能只归罪于年轻人错位的消费观念。到处疯狂发卡的银行,难道不应该承担自己的责任吗?
信用卡,顾名思义,是以信用为基础的金融工具。对于拥有一定资产且有良好信用的人士,可以先用银行的钱消费,然后再归还。然而,对于月收入仅一两千元,没有什么积蓄,生活过得紧巴巴的人来说,信用卡是意义不大的,他们不该是各银行发卡的争夺客户。
可是,上文中的男青年,总共办了17张信用卡,甚至在同一银行就办了3至5张,即使其父向银行发函说明儿子的经济状况及欠款情况,也只有一家银行表示记录在案,其他银行都继续发卡。信用记录如此之差,信用卡却照领不误,岂不是对信用卡本身的莫大讽刺?
时下,各大银行对信用卡客户的竞争已如火如荼,然而,只追求客户的数量,而不严格审核其经济状况和消费能力,这何尝不是一种自找的金融风险呢?
这里,我对工作不久、收入不高的年轻人也有一个忠告:不妨树立“挣多少花多少”的消费观念,量入而出。一定要抵制住“超前消费”、“先透支再还款”的诱惑,警惕信用卡的“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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