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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安全营养食盐 坚持诚信经营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2009-07-03 10:07:58

日前,“百家食品企业践行道德承诺网上行”中盐篇活动在北京举行。活动现场,中国盐业总公司(简称中盐)介绍了保障食盐安全的三级食盐质量监控网络,承诺中盐品牌食盐一旦遇到包装不合标准、计量不够、添加剂不符合标准等5种情

     日前,“百家食品企业践行道德承诺网上行”中盐篇活动在北京举行。活动现场,中国盐业总公司(简称中盐)介绍了保障食盐安全的三级食盐质量监控网络,承诺中盐品牌食盐一旦遇到包装不合标准、计量不够、添加剂不符合标准等5种情况,即可启动召回、追回程序。中盐当场聘请了10名消费者代表担任“中盐食品安全监督员”,坦诚接受社会监督。

    “商道即人道,产品如人品,中盐人将信守承诺,确保百姓吃上放心盐。”中盐总经理茆庆国在印有誓词的卷轴上签名,表达了中盐确保合格碘盐供应、接受社会监督的决心。

   勇于承诺 有诺必践

    据介绍,“百家食品企业践行道德承诺网上行”是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国务院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全国工商联等部委联合主办的,旨在“营造企业讲道德、守诚信、保质量的浓厚氛围,提振市场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该活动自去年11月启动以来,已先后走进了北京、河北、内蒙古等9个省区市的22家企业,并以多种形式展现企业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的具体措施,见证了企业加强诚信建设、制售放心食品的决心和行动,也增进了消费者对企业的了解。

    “对于企业来说,遵循诚实守信的基本道德规范,履行社会责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既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的根本要求,也是企业的立身之本、成功之基,是塑造企业良好形象、打造企业品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工作局局长杜渊泉在致辞中表示。

    中盐是“百家食品企业践行道德承诺网上行”走进的第22家企业,也是我国盐行业中唯的一家中央企业。2008年11月28日,在“百家食品企业践行道德承诺网上行”的启动仪式上,茆庆国代表中盐向全社会郑重承诺:

    1.恪守职业道德,制售放心食品:“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生产和销售让消费者信得过的食用盐;

    2.遵守法律法规,接受社会监督:向全社会发布中盐总公司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标准,让中盐的生产经营过程置于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之下;

    3.严格经营管理,确保产品质量:保证生产、销售食盐的各个环节符合国家标准,确保食盐质量符合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求;

    4.严把材料关口,杜绝食品污染:做到生产食盐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均符合国家标准,在包装、运输、贮存过程中确保食盐的清洁安全;

    5.完善服务体系,做到负责到底:如食盐质量出现问题,中盐将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主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去年11月28日,我代表中盐总公司在《百家食品企业践行道德承诺书》上郑重签字,表明了中盐坚持诚实守信经营,奉献安全营养食盐的信心和决心。” 茆庆国回顾道,“现在,‘百家食品企业践行道德承诺活动网上行’正式走进中盐,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新的起点。”

   作为人们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调味品,食盐关系到国计民生,食盐的生产和销售工作也历来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毛泽东主席曾经亲切接见全国盐业运销劳模并合影留念;邓小平同志曾为碘缺乏病防治工作题词“防治地方病,为人民造福”;江泽民同志曾亲自视察盐场;胡锦涛同志也曾在有关材料上批示,要求“确保困难群众都能吃上碘盐,使碘缺乏病得到有效控制”。

    作为我国盐行业中唯一的中央企业,中盐始终把“保障食盐安全、奉献营养健康食盐”作为对社会、对百姓最基本的责任和承诺。“我们认识到,深入开展践行道德承诺活动,是新形势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根本要求,也是中国盐业总公司加快自身发展、提升市场和消费者信心的现实需要。” 茆庆国说。

    为了保障食盐质量安全,中盐着力构建了“三级食盐质量监控网络”。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中盐就在全国范围内分级组建食盐产品的检验机构,逐步形成了以国家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龙头,以各省级盐业产品质检站和生产企业化验室为基础的三级质量监控管理体系。

    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三级食盐质量监控网络”中的最高一级。据了解,中盐建立的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是目前国内实施盐产品检测的最高机构,不但已经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还曾经多次代表国家判定盐产品质量纠纷,其公正性、业务水平早已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内外的一致认可。各省级盐业质量检测站是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下级专业站,由国家检测中心和所在省的技术监督局进行资格确认,负责本省食盐产品的监督检测工作。生产企业化验室则是省盐业质量检测站的下级站,由省盐业质量检测站进行资格确认,负责生产厂内产品及出厂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测工作。

    按照中盐的《加碘盐质量监测办法》要求,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全国范围内的食盐质量监测工作,每年对全国食盐生产企业、运销企业的产品进行一次统一检测;各省级盐业质量检测站每季度对本省食盐生产、运销企业不定期进行1—2次抽检;生产企业化验室则负责出厂食用盐的质量把关,并每月对库存食用盐进行2次抽检、每2小时对企业生产线进行1次碘含量测定。

    此外,为提高质检人员的业务水平,中盐还组织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每年分批对企业检测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截至目前,中盐所有在岗的质检人员都取得了专业培训资格证书,做到了100%的人员持证上岗。

    “这就保证了“三级食盐质量监控网络”中的各级检测机构都能具有严格的管理程序和较高的业务水平。”茆庆国说,“通过这种不同层次不同监测密度的网络分工,各级检测机构各自执行工作计划、承担检测职责、执行检测任务,相互配合、互相支持、上下互动,形成了完整的食盐质量监控体系,从而达到对食用盐质量的有效监控。”

   响应《食品安全法》

   确立问题食盐召回制度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为系统有序地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这部被寄予厚望的新法,特别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确立了问题食品的召回制度。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

    “早在去年12月,中盐就已经发布了《中国盐业总公司食盐批发企业有缺陷食盐产品召回、追回管理规定》,正式建立了我国食盐行业的召回制度。”茆庆国说。在“百家食品企业践行道德承诺网上行”中盐篇的活动现场,中盐再次对外郑重承诺:凡中盐总公司所属食品批发企业销售的食用盐产品包括加碘盐和未加碘盐 出现盐产品包装不符合标准要求、盐产品计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盐产品添加剂不符合标准要求、盐产品理化指标不符合要求、盐产品卫生指标不符合要求等五种现象中的任何一种,中盐都将立即成立或启动召回、追回小组,启动有缺陷食盐产品的召回、追回工作。

    “作为全国食盐生产经营的专营主体,我们有义务也有决心承担起这样的责任,为建设我国安全的食品业做出表率。”茆庆国表示。

    据介绍,中盐成立的召回、追回小组组长将由中盐所属食盐批发企业的主管领导兼任,小组成员则至少包括市场部门管理人员、质检人员以及销售、仓储、客户服务部门主管人员等三方人士构成。产品召回、追回小组将负责制定《产品召回、追回方案》,在方案中对产品回收的时间、品类、原因、回收等级和回收产品的处理等做出安排,并据此迅速实施。中盐明确规定:各食盐批发企业每年应该进行一次召回、追回相关事宜的培训,以确保问题食盐的召回、追回工作能有效展开。

   保证食盐供应

   培养诚信文化

    “要让老百姓吃上放心盐,不仅意味着生产、销售合格安全的盐产品,还意味着要保证所有人都能随时随地买到这些盐产品。”茆庆国说,“因此,我们的盐价定得很低,城乡一个价,中心区域和偏远农村一个价,就是要保证低收入群体特别是贫困人口吃得起、吃得上加碘盐。”

    由于在西部农村贫困地区,交通极不方便、运输成本相当高,一袋500克的普通加碘盐的成本往往达到了十几块钱。但中国盐业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一直保证每袋食盐一块到一块五左右的价格,很多地方的盐价甚至十几年都没有上涨过——而这些地方的盐价比很多其他地方的食盐运费还要低。“为了保证盐的供应,我们的许多员工不辞劳苦,常年在大山中奔波,送盐下乡。宁愿自己亏,也绝不让老百姓吃不上盐!” 茆庆国表示。

    在“百家食品企业践行道德承诺网上行”中盐篇的活动中,也有40名来自中盐食盐批发企业的员工代表出席,并进行了庄严的食品安全道德宣誓,承诺将“认真遵循职业道德,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制造安全营养食盐,坚持诚实守信经营;不懈锤炼中盐品质,大力提升中盐品牌”。为了让更多的员工参与“百家食品企业践行道德承诺网上行”活动,中盐总公司还在江苏中盐金坛公司、安徽中盐东兴公司、江西中盐新干公司、湖北中盐长江公司、河南中盐皓龙公司等5个外地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广泛开展了“践行道德承诺,做安全责任第一人”主题实践活动。

    茆庆国说,“要让诚信、责任成为每一个中盐人的品格,让承诺化作每一个中盐人的自觉行动。”对此,中宣部办公厅副主任、中央文明办秘书组组长蒋希伟副主任评价说,“这不仅表达了中盐公司践行承诺的决心,也显示了中盐公司兑现承诺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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