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各级工商机关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并将其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转变职能,创新机制,红盾护农成效显著;任重道远,再接再厉,服务“三农
2008年,全国各级工商机关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并将其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转变职能,创新机制,红盾护农成效显著;任重道远,再接再厉,服务“三农”更上一层楼。
去年2月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做好支持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开展“2008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等多个文件,连续两次对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并针对雨雪冰冻灾害后农资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专门研究部署应对措施,有力地推动了红盾护农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关统计数据表明,2008年,各级工商机关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明显增强,监管效能明显提高,农资投诉案件数量明显下降,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红盾护农行动已成为工商机关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一项民心工程。
各级工商机关建立健全农资经营者档案及市场巡查监管动态资料,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农资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农资市场准入进一步规范,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黑龙江、吉林、河北、河南、福建、宁夏、上海等地工商机关将春季农资市场检查与年检工作相结合,全面普查辖区内农资经营企业和经营网点,并突出加大对农村“游贩”的查处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各级工商机关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突出重点地区,突出重点品种,突出重大案件,积极开展专项行动。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广西、江苏等地工商机关部署开展了“救灾复产执法月”专项行动,细化了农资市场监管措施,切实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
在日常巡查中,新疆、甘肃等地工商机关开展质量抽检工作做到“三查三看一完善”(查资质、查货源、查票据,看车间、看库房、看店面,完善台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海南、辽宁等地工商机关创新模式,对长期守法经营信用状况好的经营者实施“远距离”监管,对重点和热点行业经营者实施“近距离”监管,对消费者投诉集中、信用状况差的经营者实施“零距离”监管,合理配置执法资源,进一步提高了监管效能。
为实现农资商品可追溯监管,各级工商机关依托经济户口,积极引导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自律机制,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并执行索证索票、进货台账、质量承诺等制度。国家工商总局还在全国各地建立了47个红盾护农工作联系点,直接听取基层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基层红盾护农行动开展情况,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与此同时,农资市场维权网络进一步完善。贵州、天津、大连、宁波等地工商机关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实行“村所挂钩”,普遍建立了12315红盾护农服务站,为及时解决农资消费投诉搭建了便捷通道。结合本地实际,各级工商机关还把农民消费者投诉突出的、新闻媒体披露的、进货渠道不明的农资作为监管重点,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场巡查、农民消费者申诉举报处理情况,防止农民消费者受骗上当。
各级工商机关把影响大、危害重的农资违法案件作为案件查处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农资申诉举报做到优先受理、优先立案和优先查处。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直接督办了广西贺州市丰田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河北石家庄冀丰化肥有限公司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案件;会同农业部、公安部、监察部等部门,对河南郑州、新乡等地农药市场进行了明察暗访,依法取缔了一批制售禁用高毒农药的非法窝点。
2008年,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民消费者权益,确保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充分肯定。黑龙江省省长栗战书、副省长吕维峰对该省工商局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工作给予肯定和赞扬,并批示:“在当前形势下,农资打假工作对于农民种地减少支出、防止假冒伪劣、调动积极性有重要作用,农民群众迫切需要这样的行动。”海南省省长罗保铭、副省长李国梁高度赞扬工商部门农资打假工作主动抓得紧,措施得力显成效,鼓励工商部门再接再厉,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上下功夫,确保农资市场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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