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改委近日发布了《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针对目前存在的信用问题,《规划》表示,到2015年,将实现信用信息市级集中,个人信用档案覆盖率达60%;到2020 ...
广州市发改委近日发布了《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针对目前存在的信用问题,《规划》表示,到2015年,将实现信用信息市级集中,个人信用档案覆盖率达60%;到2020年,个人信用档案覆盖率达90%。此外,将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发布失信者“黑名单”。
明年破除信用信息“孤岛”
《规划》提出了广州信用建设总的目标,表示要形成守信者“一处守信、处处受益”、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联动奖惩机制,到2015年,成为广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先行市;到2020年,成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示范市。
个人信用影响到贷款等多个方面,针对目前广州市信用信息“各自为战”的现状,《规划》表示,到2015年,全部涉信行业和部门实现信用信息的市级集中。《规划》对此要求,各行业和部门要依托现有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等资源,改造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完善各部门、各行业纵向信用信息系统。同时,要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行业或部门间信用信息的持续交换共享机制,着力消除“信息孤岛”,实现信用信息互通共享。
《规划》同时表示,将推进与省内城市及泛珠三角主要城市的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合作交流,积极开展与省内其他地市的信用合作,与深圳、佛山、肇庆等珠三角城市,以及清远、韶关、河源等环珠三角城市之间开展信用合作。并积极探索推进市际或区域之间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共同搭建跨市、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公务员信用档案将影响提拔
对于政府、司法机关、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六大信用主体,《规划》均提出了建立诚信档案(具体见表格)及相关目标,政府将建立健全守信“红名单”制度,对守信者在金融服务、市场准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依法提供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对于企业、个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信用主体的失信行为,《规划》表示,将通过政府网站、“信用广州”网和媒体等公布信用信息,同时将加强司法性惩戒。
对于建设政务诚信,《规划》具体提出,将政务公开情况纳入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范围,到2015年,政务公开信息100%实现网上发布。并加快建设完善市网上办事大厅分窗口,全面推行网上公开、网上办事、网上审批、网上服务和网上监督。同时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客观公正记录公务员的信用、奖惩等信息,逐步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奖惩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相关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切实将诚信状况作为公务员招录考察、考核、提拔任用、评先的重要依据。
探索建立个人信用评价体制
对于企业诚信,《规划》表示,引导企业设立专门信用管理机构和岗位,配备专职信用管理人员,建立信用风险控制系统。并推行企业守信公开承诺制度,鼓励企业建立诚信联盟、签署诚信共同宣言,逐步扩大守信公开承诺的覆盖面。同时重点围绕市场准入等领域,开展企业信息评价,鼓励企业在采购、销售、招投标、投资合作等经济交易活动中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扩大企业信用产品和服务在各领域的应用。
对于个人诚信,《规划》表示,建立完善个人信用档案,着重加强对公务员、学生、企业法定代表人、金融从业人员、会计从业人员、导游、医务人员、教学科研人员等重点人群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逐步建立健全各行业、部门个人信用档案。并将探索建立个人信用评价体制,运用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模型和评估方法对个人信用进行评级和评分,建立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此外,将加强个人信用产品和服务的应用,政府及其部门带头在资格(质)认定、保障房分配、公务员聘用、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等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加大个人信用信息应用力度。鼓励市场主体在信贷、信用卡、就业、公用事业等经济社会交往活动中使用个人信用产品和服务。
六大信用主体建立信用档案目标
主体 目标
公务员 到2015年和2020年,信用档案覆盖率分别达95%和100%
规模以上企业 到2015年,信用档案覆盖率达到100%
个人 到2015年和2020年,信用档案覆盖率分别达60%和90%
事业单位 到2015年,信用档案覆盖率达100%
社会组织 到2015年和2020年,信用档案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100%
司法机关 到2015年,相关从业人员信用档案覆盖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