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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好“信用辽宁”单位打造“信用辽宁”平台

来源:辽宁日报 2008-09-25 15:45:32

□辽宁省信用数据交换中心:全省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源数据备份数据库;“信用辽宁”门户网站;全省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查询系统等。 由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由辽宁省信用协会

    □辽宁省信用数据交换中心:全省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源数据备份数据库;“信用辽宁”门户网站;全省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查询系统等。

    由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由辽宁省信用协会、辽宁日报社主办的“首届信用辽宁示范单位”评选活动自8月份全面启动以来,受到了省内各界的广泛关注、热烈支持和积极参与。本次活动评选结束后,“信用辽宁示范单位”获评单位名单也将进入辽宁省信用数据交换中心的企业信用数据库,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与此同时,省政府也于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就9月1日起开始颁布实施的 《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的有关情况向媒体作了通报。此后,企业是好是坏,经营情况怎么样,值不值得合作或是投资?从9月1日起,这些情况到省信息中心的信息数据交换中心一查便知。 “首届信用辽宁示范单位”获评单位将位列良好信誉企业排头。

    新闻聚焦:

    *省发改委(企业信用信息管理部门)党组副书记胡建阳:

    目前,信用信息库系统中已经有59万户企业(含注销企业)、139万户个体工商户 (含注销户)、9528户民政注册企业和民间机构的信用信息。“这些信息已经基本覆盖了我省现有的企业,通过平台,企业的基本信息任何公民都可以查询;取得企业授权的情况下,就可以查询到企业的资信情况、荣誉记录、不良记录等全部信息。 ”

    而且,根据《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和征地审批;资质认定、年审、年检、评奖”等行政决策前,应当根据需要使用相关企业信用信息。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秀林:

    目前全国有14个省、直辖市出台了16部覆盖本区域的企业信用相关法规。我省也与黑龙江省、吉林省及内蒙古自治区建立了东北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机制,四省区将营造“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区域信用环境。

    “以后将依法加大对于失信企业的公布和曝光力度,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比如企业行政、刑事处罚的信息,走私行贿、逃骗套汇、偷抗欠税、恶意逃废债务、利用合同诈骗的信息都将保留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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