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昆明中院与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房产管理局、建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10部门共同拟定《关于建立健全人民法院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昆明中院与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房产管理局、建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10部门共同拟定《关于建立健全人民法院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即日起这个联动机制将正式实施,目的是挤压“老赖”的逃债、生存空间,促使他们尽快还债。
民事生效裁判难执行,是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难点问题,也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昆明市执行难的问题也十分突出,自动履行率不高,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为了解决执行难问题,昆明法院系统出台了这一联动执行机制。
昆明中院副院长张国维说:“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取得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和配合,通过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限制被执行人融资、投资、经营、注册新公司、置产、出境、日常高消费等行为。”执行联动机制能从根本上缓解被执行人难寻、被执行财产难找、找到执行财产难动、协助单位难求等问题,切实增强执行工作的合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执法环境,以此破解和攻克“执行难”,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法制尊严。
《意见》所确立的执行联动机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途径,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姓名或者其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及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通过舆论监督促使其履行法律义务。柏立诚(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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