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庞继英日前表示,当前对金融机构债权人和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保护力度不够,逃废债等现象时有发生,加大了金融机构降低不良资产率的难度,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趋于严重。 庞副局长说,为防范信用风险,必须进行全社会的金融安
中国人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庞继英日前表示,当前对金融机构债权人和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保护力度不够,逃废债等现象时有发生,加大了金融机构降低不良资产率的难度,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趋于严重。
庞副局长说,为防范信用风险,必须进行全社会的金融安全知识教育,培育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诚信观念、契约观念,尊重财产权利和市场规则,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庞继英还表示,近年来,政府在处置金融风险中,对被关闭或破产金融机构的居民储蓄存款、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给予了优先和全额保护。这种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逆向选择,引发道德风险,不利于储户、投资者树立“自主投资、自担风险”的风险意识,从而增加了公共成本,对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形成威胁。因此,应树立全社会正确的金融风险意识,使投资者知道自己参与金融活动应承担的风险,使其对自身的行为做出选择并自觉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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