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建立信用档案 个人征信先“盯”保险代理人会计师

来源:中国江苏 2008-05-10 13:45:52

昨天,省政府办公厅在其网站上公布了《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我省未来三年将全面落实《江苏省企业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三年计划》要求,我省将按照特许经营、市场化运作的原则,

    昨天,省政府办公厅在其网站上公布了《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我省未来三年将全面落实《江苏省企业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三年计划》要求,我省将按照特许经营、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建设个人征信系统。从保险代理人、会计师等特殊职业和社会重点人群入手,在南京、苏州两市开展试点的基础上,依托特许个人征信机构,逐步建立包含个人基本信息、社会公共记录、商业和其他信用信息的个人征信系统。力争到2010年,有一半以上省辖市为50%有信用活动的个人建立信用档案。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广州签发全国第一张微信身份证


电脑报 2017-12-29 14:49:00

网售病假条 折射信用困境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2016-08-24 08:14:34

国务院:进一步降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费率


中国网财经 2016-05-09 18:21:00

中国将正式建立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度


中国消费者报 2014-02-25 11:27:02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