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公布2018年第四期非法仿冒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黑名单。81家冒牌机构,以及含有非法内容的网站、博客“上榜”。 中证协公开发布的信息显示,本次 ...
7月1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公布2018年第四期非法仿冒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黑名单。81家冒牌机构,以及含有非法内容的网站、博客“上榜”。
中证协公开发布的信息显示,本次公布的“非法仿冒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黑名单”为中证协在2012年1月~2018年4月期间新发现的,以及尚未关闭或整改的非法网站、含有非法内容的网页、博客和仿冒合法机构的网站链接、咨询QQ号码等。
“上榜”的81家冒牌机构及非法网站、博客等均涉及从事非法投资咨询。中证协提醒投资者注意识别,提高警惕,防范风险。
据悉,《非法仿冒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黑名单》由协会定期发布,并持续更新。“冒牌机构黑名单”所涉违规形式包括四类:一是非法投资咨询;二是非法发行证券;三是非法证券交易;四是未取得相关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机构发布证券期货产品广告,这些广告本质上是实施非法荐股、虚假发行“原始股”、非法配资等非法证券活动。
其中,非法投资咨询又表现为下列五种情况:以招揽会员或客户为名,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的方式,非法代理客户从事证券投资理财活动;以保证收益、高额回报为诱饵,代客操盘,公开招揽客户,与投资者签订委托协议,从事非法证券活动;假冒合法证券经营机构网站或博客,发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招揽会员或客户;使用虚构的证券公司名称,利用门户网站的博客发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招揽会员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服务,变相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以门户网站、网站博客、QQ等为平台,散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服务,收取咨询费、服务费。 普通食品广告含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等内容;保健食品广告夸张保健功能与效果;医药广告带有表演性质蒙骗患者……这些屡见不鲜的虚假广告肆无忌惮的充斥市场。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国查处违法广告1.5万余件,罚没款9.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6.9%和292.7%。披着各种“马甲”的虚假违法广告屡屡得逞,假医生、假专家等大行其道,不仅极大损害了人们权益,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氛围。
2017年11月,54岁的郝如翔下班路上接到一份传单,上面邀请有老年人常见病的、头疼、腰疼等患者免费听健康讲座。身为山西朔州工商局副局长,郝如翔一眼就看出这是一个骗局。随后郝如翔连续2天卧底讲座,取得了扎实证据,一举端掉了这个以推销保健品为名骗取老年人钱财的团伙。
沈阳的郑大娘2年花了10多万元买保健品,病没治好反而还加重了;青岛一名老人花光毕生积蓄购买保健品后,发现被骗跳海自尽;2016年大学生魏则西的离世将网络虚假医疗广告推上风口浪尖……
一些医药、保健品、医疗、投资、收藏等广告,往往打着讲座、访谈的幌子,误导消费者,欺骗性更强。
近年来,各级工商部门对虚假广告的查处惩治力度不断加大,应当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虚假违法广告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而且呈现出不降反增态势,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看来,互联网领域是重灾区,农村是盲区,医疗和保健品领域则可以用铺天盖地来形容。
“互联网领域虚假广告的形式多样,比如信息流广告将信息和广告混在一起,甚至不用标记为广告;微博、微信、网络直播等自媒体领域不用审核就能发,是虚假广告的高发地。而农村的广告宣传多是以传单、促销或集市等方式,消费者被骗后一般无法找到责任承担主体。”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进一步解释。
“虚假广告最大的问题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违法未究。其实就是成本低、收益大。”刘俊海说,虚假广告之所以屡禁不止,是因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甚至广告代言人,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缺乏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之心;监管上存在的漏洞也导致监管盲区和真空地带的存在。另外,广大消费者包括农村消费者、网民及老年人,往往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朱巍认为,治理虚假广告在立法方面已经比较完善,但执法力度还有待加强。此外,举报渠道不够通畅也导致虚假广告泛滥。
刘俊海指出,虚假广告禁而不绝成为一大公害,如果这个问题不及时解决,会严重侵害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严重恶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诚信体系。
今年2月,原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2018年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加大整治重点领域和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地区,重点查处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工作要点强调,职能部门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再止于行政处罚,还包括约谈告诫、纪律处分等综合治理手段,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震慑力明显加大。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强化信用约束,增强广告市场主体责任意识,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充分发挥失信惩戒机制在广告监管中的作用,努力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进一步完善广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对涉嫌广告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