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判决后的执行过程中,有个别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老赖”。2013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自2013年12月中旬至2014年6月为止。近 ...
在法院判决后的执行过程中,有个别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老赖”。2013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自2013年12月中旬至2014年6月为止。近日,南国都市报记者从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该院在执行过程中,共有5名“老赖”被拘留,87名被执行人被曝光并被限制高消费,执行到位款项235.32万元,结案率为92.59%。
案例1
叫人干活不给工钱
“老赖”想溜走被警方控制
在“老赖”的世界里,没有“按时履行判决”,或是无视法律拒不履行判决赔偿,或是企图保全财产偷偷开溜,有的“老赖”拖欠赔偿数年之久,有的则干脆杳无音讯,因而出现了各式各样的闹剧,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但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任凭“老赖”们法力再高,最终还是得乖乖顺服在法律的威严之下。
2013年6月13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接到两宗劳动合同案件,两位申请执行人因与被执行人劳动后没有得到应有的报酬,判决生效以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生效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申请执行人下达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为了敦促被执行人,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多次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但查找无果。种种迹象表明,被执行人变成了“老赖”,偷偷开溜了。
为了落实涉民生案件专项整治活动,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和多部门沟通,要求协助工作,联合派出所、工商局、机场等多部门,协同做好判决执行工作。同时扩大执行范围,上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坐飞机等途径。在多部门的配合下,众多的“老赖”案件出现了转机。
2014年3月3日上午8时,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院承办人陈文新法官接到一个电话,是三亚市大东海派出所的一位民警打来的。民警称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的一位当事人向派出所报案,表示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并且躲了起来,大东海派出所民警根据多方调查,当场控制住这名被执行人。随后,陈文新法官带领法警赶到派出所,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
当天中午,陈文新法官利用中午休息的时间,主持双方进行和解。被执行人终于同意,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两名劳动者权益得到实现,“老赖”也终于服法。
案例2
拒绝支付赔款还转移财产
石材老板被刑拘后乖乖还债
今年,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和省高院琼高法(2013)2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专项活动,通过向社会媒体公布“老赖”名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
孙某与陈某是合作伙伴,在一次公司股份转让中,两人就合同说明出现纠纷,于是对薄公堂。经过法院判决,陈某需向孙某作出赔偿。可是陈某却迟迟未履行,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已将保全的两台红外线切割机,一台磨边机和被告某公司存放在三亚市花岗石材料厂价值16万元的石材料转移,这些材料下落不明。
为了对失信“老赖”进行重点打击,2013年9月29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陈某进行司法拘留。同年10月8日,法院将被执行人陈某录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同时,鉴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并转移法院诉讼保全查封的财产,逃避法院强制执行,情节恶劣,涉嫌构成犯罪,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本案有关材料移送三亚市公安局进行侦查,并将陈某移送三亚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从事石材生意的陈某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会让自己的商业信誉受损,并且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陈某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开始主动联系家人,积极筹款偿还债务。2013年10月16日,陈某的女儿将33万元汇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当事人案款专用账户。
至此,涉案债务全部执行完毕,“老赖”陈某也在被执行过程中受到教育,重新走上了正轨。
重拳出击
专项整治“老赖”
拘留5人,87人被限制高消费
2013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决定自2013年12月中旬至2014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26日制定了《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工作方案》,确定27宗涉民生案件为本次集中执行的案件。
根据工作方案,2014年春节前用20天左右的时间集中执行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劳动报酬案件、申请执行人生活极端困难的案件。2014年3月底前,所有被列入本次集中执行活动的案件执结率达到70%,到2014年5月底前,基本执结。
据悉,本次集中执行活动,以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上级法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为重点,采取更加有效的执行措施,集中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行为,提高案件执行效率。
今年4月9日上午,记者从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了解到,在针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专项整治活动中,三亚市城郊法院城郊法院共出动干警100人次,组织出击执行、集中放款等单项行动3场,执行到位款项235.32万元,执行到位率为98.17%,曝光并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87人,拘留“老赖”5人,强制执行重点项目1处,执结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事故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25宗,结案率为92.59%。“执行难”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布黑名单
通过媒体公布名单
限制“老赖”高消费、出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记者从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了解到,对于失信“老赖”,采取纳入“黑名单”的模式,通过多种途径将名单向社会公布,并且限制“老赖”的出行及高消费。每逢节假日,三亚便迎来了旅游消费、餐饮消费及其他高消费的旺季,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将“黑名单”与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方式有机结合起来,与三亚市内主要的饭店、宾馆、机场、车站建立协作机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禁止被执行人参与国内外旅游、度假等活动,禁止被执行人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对于黑名单的公布与通报,记者从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公布的方式首先是通过全国统一的名单库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同时也包括各级法院通过公告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布,并借助定向通报制度,借助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将失信信息数据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进行“点对点”通报,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输送到相关单位的信息系统,由其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等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6种情形被列入失信者黑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具有6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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