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1月25日发布,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889件1342人,受理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820件1480人。针对2017年全市金融犯罪案件所呈现的特点,全市检察机关依托专业 ...
据新华社电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1月25日发布,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889件1342人,受理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820件1480人。针对2017年全市金融犯罪案件所呈现的特点,全市检察机关依托专业化建设对金融犯罪实施精准打击,积极防控金融风险。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检察官王拓介绍,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金融犯罪案件涉及14个罪名,信用卡诈骗罪案件数量占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47.8%,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数量居第二,占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36.8%。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及贷款诈骗罪案件数量上升,信用卡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保险诈骗罪案件数量下降。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姜淑珍表示,2017年,全市金融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以“互联网金融”等新热点名义的犯罪增多、非法集资案件多发、传统信用卡诈骗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但依旧多发。此外,证券类案件类型呈集中态势,新类型金融案件开始出现,涉及多个金融领域。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表示,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对标,加大专业化办案力度,参与金融风险防控治理。在全市三级检察机关建立金融案件专业化办案机构和办案组织,强化专业平台、专业工具、专业素质“三位一体”的专业化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金融犯罪。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控治理,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完善行刑衔接模式,向金融监管部门提出对策建议、建立长效协作机制,服务保障首都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