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拓宽发现被执行人财产及其下落的渠道,最大限度地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11月17日,魏都区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签署《“执行无忧”悬赏保险 ...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拓宽发现被执行人财产及其下落的渠道,最大限度地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11月17日,魏都区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签署《“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首次推出悬赏执行新举措。
近年来,魏都区人民法院全面加大执行力度,2015年受理执行案件1260起,2016年受理1849起,2017年以来已受理2986件,排查出来的历年旧存未结积案日益增多。在这些案件中,“查人找物难”是造成执行难的主要原因。
为有效解决这一难题,“悬赏举报”被纳入法院工具箱,旨在通过悬赏公告,对隐藏、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造成强大的心理压力,遏制其逃债行为,促使其自动履行债务。
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介入悬赏执行工作。实行悬赏执行与举报奖励,有利于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使整个工作流程“多了一双眼睛”,避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猜疑,让申请执行人更加信赖法院的工作。保险产品参与悬赏执行,是一种制度创新,具有降低成本、丰富悬赏公告推送手段等优点。
“执行无忧”悬赏保险约定,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中的任一种即可构成承保前提:经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报告和执行法院查找,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案件全部债务的;被执行人失踪或下落不明且无法查证其财产状况的。除另有约定外,承保期限为一年。
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向法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经法院裁定同意,依照悬赏公告应由被保险人对举报人承担的赏金赔付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的公告发布费用,保险人也负责按照约定承担。
保险服务收费标准视情况而定。对于提供财产线索的举报人,申请人自定悬赏比例,收费为悬赏金额(不超过20万元)的10%;对于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举报人,申请人自定悬赏金额(不超过1万元),收费为悬赏金额的10%。
当日,共有6名申请执行人现场签订了“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投保单,约定的悬赏金额最高为10万元、最低为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