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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隐孕”骗假:应将个人诚信档案全面引入职场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城市社会 2017-11-03 15:53:47

  近日,有媒体报道,宁波一家互联网公司的女职员入职三天就宣布怀孕,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社保照交,可是该职工在休完产假之后随即提出辞职,该“隐孕入职”事件一经曝光后,立刻引发热议。隐痛:女性长期遭就业歧 ...

  近日,有媒体报道,宁波一家互联网公司的女职员入职三天就宣布怀孕,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社保照交,可是该职工在休完产假之后随即提出辞职,该“隐孕入职”事件一经曝光后,立刻引发热议。

隐痛:女性长期遭就业歧视

  一直以来,对于女性的就业歧视长期存在。特别是适龄怀孕的年轻女性更是广受“歧视”,“宁要武大郎,不要花木兰”的现象一直在职场中出现。

  一般来说,企业招聘员工,目的是让优秀的人才推动公司的发展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对于孕妇,也有明确的法律保护其权益。然而,在这次“隐孕”事件中,当事人孙女士很明显是在钻法律的空子,骗取原本不属于她的产假和经济利益。

  在网上发酵之后,舆论很明显变成了一边倒,对孙女士的指责铺天盖地。

  很多女性都称其为“弄坏了一锅粥的老鼠屎”,在当前的就业压力下,很多女性都担心这件事影响到以后用人单位对整个女性群体的看法。“本来女性在就业时就遭受到了很多歧视,这件事一出,以后企业就更不敢招聘女员工了。”一位网友在微博发表评论说。

  一位资深人力资源人士告诉记者,他们最喜欢看到女性应聘者简历上写着“已婚、已育、一子一女”,言下之意很明白,“子女双全,一般不会再生了。”该人士说,女员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一直都是职场的敏感话题,很多用人单位对此更是“心有千千结”,特别是国家二孩政策下,女性员工一开始就被贴上“会请婚假与两个孩子的产假”的标签,一般单位都避之不及,甚至于产生就业歧视。由“隐孕入职”而引发的劳动纠纷案更是屡见不鲜。

  有专家表示,相比之下,孙女士算是幸运的,尽管她隐瞒了怀孕的事实应聘进公司,并在刚入职就开始休产假,可是公司也尽到该尽的责任,但不可避免的是,该公司在以后招聘员工时会慎之又慎,很可能会直接拒绝怀孕女性的求职,就社会影响来说,用人单位近些年逐渐降低对怀孕员工的戒备心理不免会再次上升。

不能仅凭个例就怀疑法律公平

  女性结婚生子是公民的权利,对于家庭和社会都是一种稳定因素。但由于怀孕的特殊性,企业在如何安排怀孕员工问题上显得很头疼。据了解,国家通过多项立法来保证女性在怀孕期间不受到企业不公平的待遇。例如,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也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因此,这也是孙女士能在这次“隐孕”事件中有恃无恐并在休产假期间拿到正常工资的原因。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兰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孙女士在应聘时向用人单位隐瞒了真实情况,在保障了自身权益同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这一行为本身就是有失诚信,不可取。谢兰军认为,通过撒谎来谋取一时的经济利益,使得自身的诚信受损,给自己以后的就业抹上了诚信污点,无异于“饮鸩止渴”。对如今网上热议的“女性就业歧视”,谢兰军表示:“对于这一问题,是有待进一步商榷和考证的。不能简单地说这件事就对女性的就业产生影响,男女平等、就业机会平等,这些都是法律规定的。而对于隐孕,没有经过明确的市场调查,仅凭个例就认为其影响整个社会,甚至对当下的《劳动合同法》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产生质疑是不科学的。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它要站在本位出发,企业的本位就是盈利,当自己的利益受损,企业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但是它如果通过舆情导向,通过网络媒体让个例发展成社会现象,这种做法有待商榷。”

可普及全国个人诚信档案 维护相关方权益

  不过,仍有专家认为,纵观事情始末与舆论焦点,其实问题症结并不在于孙女士隐孕入职,而是其在休完产假后立即提出了辞职。从入职时“不打算结婚”到休完产假占完便宜就走,损害的不止是孙女士的个人信用,更是整个女性群体的信用。

  有业内专家提出,为避免这种事再三出现,可以普及全国个人诚信档案,将其全面引入职场当中,由用人单位将员工的失信行为交由管理部门审核,并建立失信黑名单,增加其未来的入职难度,而不应由于法律被钻了空子就责怪于法律。法律是为保护弱者、维护公平而存在的,特别是《劳动法》中对孕妇的保护,更是涉及到无数在职女员工的权益,不能因为出现个别现象就质疑法律的意义。

  该专家认为,浙江的这家公司在孙女士怀孕期间,并没有推卸法律责任,这也反映出企业对员工怀孕已经抱着一种很宽容的态度,而且这件事对于浙江的那家企业来说可能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尽管法律对孕假产假都有很清晰的规定,但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博弈无时不在发生,而该公司对于怀孕女职工的待遇势必会增强公司内女员工的归属感,也会让更多优秀的人才向该公司投出简历,特别是女性。

  也有一些创业者站在公司的角度给出了看法,从事灯饰产品生意的吴老板在接受采访时就表示,女员工正常的婚育休假公司肯定会批准的,不过像这种恶意骗假的行为,公司最终肯定会诉诸法律。“我不相信法律会偏袒一个恶意欺诈的人”。

  当然,尊重法律并不是无视法律的漏洞,任由其被个别人钻空子。专家表示,除了建立企业员工诚信系统这种外在的监督手段之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怀孕者的合法权益也是规避隐孕这一现象的方法之一,而政府也可以提高对企业孕假的补贴,降低企业在员工怀孕期间的成本。除此之外,通过教育让每个人心中树立契约精神,形成“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这也是社会文明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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