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吉林长春:同居等关系列入家庭暴力保护范围

来源:互联网 2017-10-02 11:10:00

  新修订的《长春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附则中明确了“家庭成员以外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条例规定执行”。条例规定学校、幼 ...

  新修订的《长春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附则中明确了“家庭成员以外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条例规定执行”。条例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产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或疑似遭受家暴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未按规定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对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中国动物保健品


互联网 2016-11-28 07:45:30

印度萨蒂扬


互联网 2016-11-28 07:44:10

怎么回事?东芝再爆假帐事件


互联网 2016-11-28 07:25:01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