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山东枣庄创建价格诚信示范单位

来源: 中国发展网 2017-06-05 23:29:22

  为贯彻落实《枣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枣政发〔2016〕15号)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价格诚信创建工作,近日,山东省枣庄市物价局部署全市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通知规定,凡在枣庄市行政 ...

  为贯彻落实《枣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枣政发〔2016〕15号)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价格诚信创建工作,近日,山东省枣庄市物价局部署全市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通知规定,凡在枣庄市行政区域内,合法经营二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评选条件有八项:参加价格诚信示范单位评选的企业,开业经营时间必须满两年以上;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政策,自觉抵制价格欺诈、价格串通、低价倾销、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有健全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运转正常的价格组织机构,建立相应的价格台账资料;模范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规定,带头实行明码实价;有完善的消费者价格投诉处理机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本单位投诉电话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投诉办结率100%;价格诚信示范单位申报认定周期内,没有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记录,没有价格失信行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没有被其他部门行政处罚记录,没有被其他部门列入失信信用等级;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申报创建“枣庄市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公告牌和意见箱,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

  通知明确创建时间自5月15日至11月30日结束,按申报、初审、现场考核、综合评定、公示和授牌等六个程序进行。

  通知要求各区(市)物价局、文明办要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广泛宣传,要严格按照《枣庄市价格诚信示范单位评选细则》,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考核评选,真正评选出有一定规模、有信誉,在行业中能起到示范作用的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取信于民。价格诚信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如查出有违价违法行为的,取消其价格诚信示范单位资格。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云南购买无人机将实名制登记


网易 2017-05-15 11:26:22

浙江社会信用体系规划发布


浙江发布 2016-07-18 09:53:02

江苏将对“老人跌倒扶不扶”等诚信问题立法


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5-12-04 11:28:04

广州公务员建立诚信档案 失信影响提拔


北京晨报 [微博] 2014-08-07 13:16:33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