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不立,不诚不行。”考试用不正当的手段参与竞争,在自己得力的同时,也直接侵害了他人实现自我价值的利益,而通过弄虚作假的获得的终归是虚假的。一个人不讲信用,在社会上是不能立足的,也是走不远的。考试 ...
“不信不立,不诚不行。”考试用不正当的手段参与竞争,在自己得力的同时,也直接侵害了他人实现自我价值的利益,而通过弄虚作假的获得的终归是虚假的。一个人不讲信用,在社会上是不能立足的,也是走不远的。考试制度的最大价值在于其公平性,而替考、作弊等行为不仅造成考试结果的不公平,还使考试无法正常发挥衡量评判考生水平高低的功能,严重影响了社会人才评价、选拔机制的正常运行,更损害了诚实信用这一基本社会理念,动摇社会的诚信道德基础。
“内不欺己,外不欺人。”好好学习,接受考试的检验,本就应该是身为学生最应尽的义务,替考、作弊等属于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首先,作为学生要反省自身,诚信应考;其次,有关部门加大考试过程中的监督巡查和考试不诚信行为的惩罚力度,改革教学制度及相关考核评价体系;政府也加强监督,严厉打击替考产业链,一经发现,依法对涉案人员予以严惩。
作弊入刑,依法治考早已动起真格。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考生一旦考试违纪或作弊,面临的不仅仅是取消分数、停考处罚,还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考生想铤而走险,躲避监考老师的“火眼金睛”,是绝无可能的。
考试期间,除了监考人员外,考试中心都组织多支巡视队伍,自始至终巡视监察考试情况,同时启动所有远程监控设备,作弊行为难逃监察。
众所周知,诚信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基础,
一旦失去了这个基础,建得再高的楼层也会坍塌。而教育是社会发展的基石,办好教育更是一种良知和责任。诚信教育所形成的意义,更加深远。
一位诚信的老师,会用自己的言行潜移默化地影响他的学生,从而让学生更加优秀;
一所诚信的学校,会因为其良好的名声而获得优秀的口碑,从而远近闻名,不愁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