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该市近日出台实施方案,决定对严重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措施“再升级”,具体包括:失信执行人从事特定行业、考公务员、入党将受特别限制;对于“老赖”将实施限制出境、购 ...
昨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该市近日出台实施方案,决定对严重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措施“再升级”,具体包括:失信执行人从事特定行业、考公务员、入党将受特别限制;对于“老赖”将实施限制出境、购买不动产、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先诊疗后付费、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
此外,南昌还将推行市民卡和个人信用积分制度,将市民个人的守信行为和失信行为计入“市民卡”。
诚信典型审批“亮绿灯”
南昌提出,要多渠道选树诚信典型,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并对诚信市场主体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安排,降低其市场交易成本。
此外,重点推动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小企业融资领域使用企业信用报告,依法依规对信用评级较高的诚信市场主体采取信用加分等措施,提升市场主体信用意识。税务、安全生产、食药监、物价、环保等监管部门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诚信企业,依法依规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频次。
联合惩戒严重失信行为
南昌还将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市直各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要加快在本行业、本领域建立完善失信黑名单制度,将本行业、本领域失信黑名单及时推送给市信用办,市信用办会同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重点包括以下四类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行为; 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拒绝、拖延民用资源征用或者阻碍对被征用的民用资源进行改造,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等行为。
严重失信主体从业受限制
南昌市明确,对严重失信主体,南昌市各有关部门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譬如,对严重失信主体,将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严格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限制参与土地竞买活动等。
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等依法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及时撤销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股东等人员的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
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准入资格限制、荣誉或者授信限制、特殊市场交易限制,特别是招录(聘)为公务人员限制、入党或党员的特别限制,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限制。
支持对群体性侵权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南昌提出,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业性约束和惩戒。行业协会商会要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内部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将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会员信用档案。鼓励各行业协会商会与有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开展会员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行业标准、行规、行约等,视情节轻重对失信会员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不予接纳、劝退等惩戒措施。
建立完善失信举报制度,鼓励公众举报企业严重失信行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支持有关社会组织依法对污染环境、侵害消费者或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等群体性侵权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推动惩戒措施落实到人
完善个人信用记录,推动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人。加快建设南昌市个人公共信用数据库,通过建立完整的个人信用记录数据库及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惩戒措施落实到人。
对企事业单位严重失信行为,在记入企事业单位信用记录的同时,记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个人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和政策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
在公共信用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市民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推行市民卡和个人信用积分制度,将市民个人的守信行为和失信行为计入“市民卡”,将信用理念切实融入市民生活。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