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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明确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

来源:互联网 2017-01-13 17:00:31

  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法院有关实施意见,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具体措施包括:  一、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参与政府采购等活动;发起社会组织等;  二、限制失信被执行 ...

  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法院有关实施意见,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具体措施包括:

  一、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参与政府采购等活动;发起社会组织等;

  二、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政府补贴资金,获得政策支持限制。

  三、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国企高管、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金融机构高管、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限制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限制招录招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员;限制入党和入伍服役。

  四、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成为海关认证企业;从事药品、食品等行业和从事危险品、矿山生产限制其房地产、建筑企业资质。

  五、限制授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道德模范、慈善类奖项;限制银行授信。

  六、限制其从事不动产交易、国有资产交易、限制使用、利用国有林地、草原和其它自然资源。

  七、限制乘坐高铁、动车、飞机,限制住宿星级以上宾馆,限制进入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限制其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限制建房、买车、装修等。

  八、限制出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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