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第二届全国网络诚信宣传主题座谈会在京举行,在电子商务领域网络诚信建设论坛上,商务部研究院信用研究所所长韩家平发言。(新华网 郭小天 摄) 新华网北京7月6日电(刘文婷)7月6日,第二届全国网络 ...
新华网北京7月6日电(刘文婷)7月6日,第二届全国网络诚信宣传主题座谈会在京举行,在电子商务领域网络诚信建设论坛上,商务部研究院信用研究所所长韩家平表示,目前,电商已进入提质增效发展的新阶段,电商领域失信情况十分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并且危及了相关产业健康发展,加强电商诚信建设已迫在眉睫。
据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2014年6月国家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标志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基本完成,进入全面建设新阶段;2015年以来,国务院进一步提出,要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近期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信用将成为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标准之一。
韩家平表示,电子商务已成为我国新经济的主要代表和重要引擎,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具活力的领域,是实现经济社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流通领域稳增长、扩消费、强优势、补短板、降成本、提效益的重要依托。
“2015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20.8万亿,同比增长约27%,高于同期GDP增速20个百分点,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3.88万亿,同比增长约33.3%,占社会零售品销售总额的10.8%。”他介绍道,我国已有7亿网民,网民规模和网络零售额均居世界首位,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有利于推进流通创新发展、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拓展消费新领域、促进创业就业、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有利于降本增效,拉动消费和就业。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电子商务发展的根基。”韩家平认为,目前电商领域失信情况十分严重,影响了正常市场秩序,加强电商诚信建设迫在眉睫。
他认为,构建电商信用体系的关键在于协调推进信用文化、信用制度、技术支撑系统建设和信用信息应用,建立起全覆盖的失信发现机制和惩戒机制,应遵循以下原则:政府推动,社会共建;虚实结合,共享共治;全面推进,重点突破;规范发展,强化应用。
在电商诚信建设的保障措施方面,他认为,一是需要加强电商诚信文化宣传教育;二要加强信息交换共享基础设施建设;三则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韩家平建议将电商诚信建设纳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领域,选择部分跨境电商、行业电商、零售电商和生活服务电商进行试点,建立电商主体实名认证、产品溯源、信用评价、信息共享、分类监管、联合惩戒激励等制度,并与公共信用信息、金融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建立覆盖全面的信用数据平台、公共服务(用户)平台和诚信组织,并逐步推广至全行业领域,最终形成对电商主体的全覆盖。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