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江市庐山区新港镇某幼儿园的负责同志高兴地告诉笔者:“以后再也不用跑那么多部门办理社会组织机构代码证了!只要到民政就可以办完所有手续,真是省心又省事!”这也标志着庐山区社会组织“三证合一、一 ...
近日,九江市庐山区新港镇某幼儿园的负责同志高兴地告诉笔者:“以后再也不用跑那么多部门办理社会组织机构代码证了!只要到民政就可以办完所有手续,真是省心又省事!”这也标志着庐山区社会组织“三证合一、一证一码”工作正式启动。新港镇某幼儿园也将成为该区首家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的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精神和民政部《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将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简称“统一代码”)制度改革。这也意味着对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将不再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而由民政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对已成立的存量社会组织,将在收缴原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基础上,逐步有序地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登记证书,从而实现社会组织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证一码”。今后办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手续时,只需提交一套办证申请材料,无需再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
开展此项工作改革,既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拓展,也有利于简化社会组织登记手续,加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政府监管和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换证过渡期,期间,社会组织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相关税务登记按照原有规定执行;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新版登记证书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证书不再有效。
由于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及上级赋码时间的等待,庐山区自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受理全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换证申请,力争年底前完成80%社会组织“三证合一”的换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