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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市多举措加强企业诚信建设 对失信者“零容忍”

来源: 2016-02-02 16:30:27

  针对当前市场经济中,企业失信屡禁不止的问题,2015年9月,由国家发改委和工商总局牵头,38个部委办局联合下发了《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通知,确立了失信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 ...

  针对当前市场经济中,企业失信屡禁不止的问题,2015年9月,由国家发改委和工商总局牵头,38个部委办局联合下发了《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通知,确立了失信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框架,引起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那么,作为经济快速发展的芜湖市,如何在打造“信用芜湖”中,让诚信成为企业恪守信条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红黑榜”将失信暴露在阳光下

  东郊路左岸菜场公示栏前,时常吸引了许多前来买菜的消费者。前不久,记者在采访中看到,经常被人们津津乐道的公示栏,原来是区法院公布的失信企业和个人的“红黑榜”。在菜场卖菜的一名摊主告诉记者,法院经常在公示栏中张贴这样的内容,警示企业和个人不讲诚信就要付出代价。

  早在两年前,像左岸菜场公示栏中的“红黑榜”就出现在芜湖市的大街小巷里。根据建设“信用芜湖”的具体要求,市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市质监局发布企业产品质量的“红黑榜”,市环保局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市工商局组织发布守合同重信用“红黑榜”和刊播虚假违法广告企业、吊销涉黄企业“黑名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药品企业“红黑榜”,市住建委发布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情况,市国税局、地税局发布企业纳税情况“红黑榜”,市文化委发布出版物制假和侵犯著作权企业“黑名单”,市农委发布农产品养殖环节质量“红黑榜”,市人社局发布重大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单位“黑名单”,让失信者暴露在阳光下,让全社会都知道谁讲诚信和谁不诚信,使诚信的人受益、不诚信的人受到惩戒。

  为什么在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今天,失信现象屡禁不止呢?市工商局企业科的同志告诉记者,企业不讲信用根本原因就是利益驱动。当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这并没有错,关键是“重利原则”潜藏着诱发人们见利忘义的价值取向,从而使得个别企业和个人见利忘义,突破了基本的道德底线,甚至法律底线;而失信成本低,却是企业信用缺失的直接原因。由于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失信惩戒机制,虽然在相关法律中有关于诚信守法及违法的相关规定,但这些不足以对社会的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执法中也因对企业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太轻,导致失信成本过低,使企业受罚后仍有利可图;执法不到位,加剧了企业诚信的缺失,而以往征信体系没有健全,如果想要了解一家企业的信用状况,不是相当困难,就是成本过高。例如人民银行虽然建立了企业和个人的信贷登记系统,但这个系统只对银行自己开放,所以要了解某某企业在银行登记的信贷记录、付款记录、财产抵押情况,简直比登天还难。企业相关信息不对称、不公开、不共享,也使得诚信缺失有恃无恐。因而,在芜湖市开展“信用芜湖”建设中,“红黑榜”或“失信墙”,无疑是一把有力的利器。

  企业发展呼喊“信用体系”建设

  前不久,沿海一家传媒企业负责人来到芜湖市工商部门协调注销原企业事宜。他告诉工商人员,由于曾在芜湖市传媒企业担任法人代表,公司撤销后没有及时注销,导致他现在所属公司在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时,法人代表却因原企业“异常”而未能成功。无独有偶,芜湖市一家企业在登记注册中,针对注册资金无须验资的现状,认为言过其实并无大碍,于是在这一栏上随意填上了一亿元,并注明分十期到账。然而,当企业与外单位进行合作时,外单位通过“信用中国”平台,查询该企业资料,对注册资金与人员状况、经营场地面积等数据进行比对,认为企业不诚实,而取消了与其合作项目,使其悔之晚矣。这家企业的负责人对记者说,讲诚信绝不是一句空话,而是需要企业和个人从一点一滴做起,不能文过饰非。恪守信用不仅是对社会负责,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否则,受损的只能是企业自己。通过这两起案例,人们能够迅速捕捉企业信息,掌握第一手资料,无疑对芜湖市打造“信用芜湖”,实现网络信息共享系统,构建诚信体系框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企业在市场经营中能否守信用,不仅关乎其发展与生存,也关系到一个地方经济能否快速健康持续地发展。市工商局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具体要求,芜湖市近年来加大了诚信建设力度,努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2014年,市发改委、中级人民法院、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消协等20家单位联合签署“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建立定期发布“红黑榜”制度,建设“一网三库”市级联合征信系统以及建立芜湖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体系等。通过实施这些措施,同时结合各方力量依法惩戒失信行为,在芜湖市逐步形成了上下联动、条块联动的诚信建设体制机制。特别是去年进行注册登记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诚信体系建设显得尤为突出。在这个背景下,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部门出台了《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这比2014年国家20个部门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将更加严格,初步构建了失信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框架。为此,芜湖市借荣获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契机,加大“信用芜湖”建设力度,积极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通过“一张网”即企业信用网,将企业登记注册基本资料、获得荣誉以及是否被处罚、监管部门信息等情况在此一一进行反映,市民和企业只要登录网站,便能一目了然。与此同时,执法部门进行联动,实现信息共享,如果一家企业被处罚,它就会同时在工商等部门内网、企业信息监督网、政府易企网、信用示范城市城市网、“信用中国”、“信用芜湖”等网络媒体进行公示,让失信者无所遁形。

  “联合惩戒”对失信者“零容忍”

  这是芜湖市一家著名的上市公司,二十年前从白手起家到目前市值超过百亿元,尤其是公司上市后,短短的几年间,使得股本翻了几番。用公司管理人员的话说,企业一路走来,并非一帆风顺,不仅要靠先进的治企理念和科学的运行机制,最重要的就是讲诚信守信用,否则只能是“昙花一现”。目前,芜湖市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中,企业要健康快速发展,除了诚信自律,更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这就需要对讲诚信者进行点赞的同时,对失信者“零容忍”。

  企业讲诚信守信用而成功的例子在芜湖市比比皆是,但不讲诚信的也绝非个例。据统计,截至去年底,市工商部门在专项抽查和日常监管中,已有5814户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含个体工商户),因未按规定公示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失联、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等情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而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之日起3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超过3年未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其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市工商局企业科的同志对记者说,工商登记改革后,管理部门遵循“宽进严管”的原则,“严”字主要体现信用管理上,具体来说就是“一处违法,处处受限”,首先在全国工商登记注册系统,只要在一个地方违法了,在其他地方登记注册时也会受到相应限制;其次,在整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不仅是登记注册,有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和违反商标、广告、直销等法律法规行为受到处罚的,在其他地方也会受到限制或不同程度的重点监管;第三,在政府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协同管理下,只要被一个部门列入“黑名单”或异常名录,其他部门也会相应采取限制性措施,加强监管;此外,是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一个企业如果在一个地方违法,相关的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都会给予关注,其经营活动的开展也会受到相应制约。从而严重影响与之打交道的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导致失信企业在市场中失去立足之地,最终被淘汰。具体来说,如果不讲诚信,其成本也不再是“九牛一毛”。从日常生活来看,企业一旦被列入“黑名单”,企业法人将受到高消费限制,也就是说禁止乘坐飞机、高铁和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限制其出境等等;从企业发展来看,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限制;而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五年内将不得担任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失信企业和个人惩戒的“零容忍”,将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多措并举让每个企业守信用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诚信,是人类社会普遍的道德要求,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打造“信用芜湖”的今天,如何多措并举,让每个企业讲诚信守信用,为经济转型升级做出应有的努力?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为了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推动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大众创业,工商部门作为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将多措并举,促进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注册改革,搭建信用平台。随着工商注册制度改革的深入,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将陆续推行实施,进一步强化信用约束,形成部门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市场主体自治相结合的监管格局,让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倒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开展信用创建,引导诚信经营。深入组织开展信用创建活动,引领文明诚信正能量。注重发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文明诚信企业、文明诚信市场、消费者满意单位等创建载体作用,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文明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展信用宣传,推进信用传播。市工商部门始终把诚信宣传教育作为履行管理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创新宣传教育形式,通过举办纪念活动、进行展览演示、案例公开曝光、媒体网站宣传等多种形式,使广大经营者形成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强化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秩序。立足工商职能发挥,依法利用法律手段实施失信惩戒,严查不诚信经营行为,激励各类市场主体讲诚重信,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市场主体的信用能力与交易行为相称,促进全市诚实守信良好氛围的形成。积极探索推进“双告知”准备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工商部门将履行“双告知”职责的要求,针对“先照后证”改革实施过程中有不少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项目包含若干子目录、有的还出现调整的现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本部门涉及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的种类、名称、设定依据等事项,下一步将建设证照联动监管平台,与市政府网上服务运行平台无缝对接,实现市工商局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和芜湖市其他许可审批信息的双向交换和推送,推动“双告知”职责履行和提升行政许可信息推送的精准化水平。此外,加快市场主体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建设。利用芜湖市“互联网+政府服务”网上运行的现状,与信息部门联手加快市场主体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建设,将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实现将有关信息记于相对应企业名下,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进一步推进芜湖市信用体系建设,让诚信托起企业发展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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