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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将向社会公开

来源: 2016-01-18 23:26:38

  日前,南京市政府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全市将建立环境违法非诉案件执行联动配合机制,环保、工商、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配合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执行。    ...

  日前,南京市政府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全市将建立环境违法非诉案件执行联动配合机制,环保、工商、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配合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执行。

  在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力度方面,南京市将通过实行按日计罚、限产限停、查封扣押等行政手段,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此外,还将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对环境违法企业实行企业与负责人“双罚制”,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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