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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启动信用信息“7天双公示”工作

来源: 2016-01-06 00:04:37

  近日,记者从贵州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自2016年1月起,贵州省政府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将运用大数据实现信用信息资源交换共享,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于7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本级政府 ...

  近日,记者从贵州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自2016年1月起,贵州省政府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将运用大数据实现信用信息资源交换共享,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于7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双公示”的路径是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要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同步将“双公示”信息通过“贵州诚信网”网站“贵州省双公示系统”推送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归集、推送至贵州省政府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涉及企业的,由“贵州诚信网”同步推送至贵州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行政权力机构直接公示和信用主管部门归集公示两种渠道,便于公众查询和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原则,行政许可承办单位和行政处罚作出单位要对信息的及时性和真实性负责。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其他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领域或行业的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进行率先归集、率先公示。
  2015年12月,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工商局、贵州省公安厅、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四部门率先启动“双公示”工作;2016年1月起,贵州省有关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全面实行“双公示”工作;3月底,将实现省、市(州)、县(市、区)“双公示”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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