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官方微信“微言教育”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对照表,并就此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部属高校征求意见。在拟修订的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首次将诚信教育写入管理规定,对失信学生可 ...
近日,教育部官方微信“微言教育”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对照表,并就此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部属高校征求意见。在拟修订的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首次将诚信教育写入管理规定,对失信学生可给予警告甚至开除学籍等处分。(11月19日《京华时报》)
该《规定》是严格规范高校诚信教育的一大进步,但同时也反应了当前高校教育所存在的诚信危机。学生考试舞弊、篡改实验数据、抄袭毕业论文等学业和学术失信已属于较严重的诚信问题,处开除学籍当属情理之中。但对于其他情节较轻的失信行为呢?
作为学生,其第一要务当然是学习,但现今中国高校的教学情况如何呢?学生迟到、旷课是常事,即使按时按点去上课,也常常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对此,大多数老师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责任心更强的呢,则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给按时上课的学生发红包、让迟到学生罚抄千遍“biang”字……当高校教育需要老师千方百计把学生留到课堂上时,难道不是反映出了高校诚信教育的缺失吗?
高校学生的迟到、旷课,是由于缺乏契约精神,是学生单方面违反了与老师之间的“契约”,也是一种失信行为。从制度层面上来说,则是失信的成本过低导致的。高中生为什么很少迟到旷课?因为从近处看,有老师的处罚,从长远看,更有高考的压力。而高校的情况则截然不同,反正迟到也不会挂科,反正抄作业也不会毕不了业,反正大家都一样……谁还不偷个闲躲个懒。
因此,对高校学生诚信的管理不仅要从大处着手,更要从学生的日常行为等细微处来把握。在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时,也可考虑增加对迟到旷课等基本失信行为的惩处,让学生们真正从各方面意识到诚信的重要性,意识到“勿以恶小而为之”,而不是仅仅为了顺利毕业才勉强努力。
只有将宏观和微观相结合,多角度来增强对高校学生的诚信管理,才能让学生们树立起诚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