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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新政下的市场走向!国内奶粉品牌的未来在哪里?

来源: 2015-09-12 19:15:37

  今年四月新通过的《食品安全法》提出,要将过去奶粉配方“备案制”改为“注册制”,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9月2日,《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

  今年四月新通过的《食品安全法》提出,要将过去奶粉配方“备案制”改为“注册制”,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9月2日,《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目前开始征求意见,10月1号起施行。

  两个重点值得关注

  一是奶粉配方“备案制”改为“注册制”;二是对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做了进一步规范。

  注册制关于第一点,意见稿有两个方案:

  方案一:同一企业注册一个产品配方只能生产一种产品,同年龄段产品配方之间应当具有明显差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可选择性成分应当相差6种以上,并有科学依据证实;

  方案二:同一企业申请注册的同年龄段产品配方之间应当具有明显差异,并有科学依据证实,每个企业不得超过5个系列15种产品配方。

  有业内人士坦言,上述调整所针对的就是,目前国内不少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所采取的“一份配方打天下”的策略。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目前国内婴幼儿品牌数达到2000多个,各品牌配方之间差距很小,一个配方对应多个产品的做法普遍存在。

  乳业分析师宋亮坦言,在配方无实质区别的情况下,配方的所谓调整和升级就成为了乳粉企业借机涨价或营销的有效手段。

  针对于此,征求意见稿提出,乳粉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同年龄段产品配方之间至少相差6种以上成分;或者每个企业不得生产超过5个系列15种产品配方。

  考虑到在目前婴幼儿乳粉中添加的成分除国标要求部分以外,只有20多种微量元素,这就意味着,在必须有六种成分不同的最低门槛之下,部分企业难以再用以往“换汤不换药”的配方升级作为噱头。

  初步预计,如果按此《征求意见稿》要求实施,目前国内现有奶粉品牌可能会大幅缩减至400多个。

  标签

  意见稿对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做了进一步规范,要求产品命名和标签不得含有明示或者暗示以下内容:

  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以及保健作用;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检验机构等社会组织推荐或监制等;非转基因字样;零添加字样;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标注的其他内容。

  此外,征求意见稿也对乳粉企业的宣传提出了要求。让消费者摸不到头脑的“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等概念和“添加益智成分”“增强体抗力”等说法,都有望不再出现。

  简评

  标签和说明书不再明示具有某种功能,本意是防止企业夸大宣传误导消费,但是,单纯仅做如此规定会降低企业研发积极性,企业为降低成本,很可能就不再在奶粉中添加价格较贵的营养辅料了。

  其实,既然是配方一说,而不是普通食品,只要获得充分临床试验,有充分科学依据具备功能性,就可以在说明书中阐述清楚,但不可以此为营销噱头。相关部门应该在奶粉配方国标中做进一步要求。

  加强进口奶粉的监管有待加强

  黑龙江飞鹤乳业董事长冷友斌认为,征求意见稿提出的要求目前仅仅是针对目前在境内生产的婴幼儿乳粉,而未对国外企业提出相关要求,这无疑会造成是市场的不平衡。

  其实,很多业内人士都有同感,也纷纷对此发声。针对海外进口生产及来源管理,笔者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与生产所在国建立跨国监管合作体系,实现从源头到终端无缝衔接监管。两国在产品检测手段、方法及标准上进行统一,在相关法律上进行协商。对于新型的跨境电子商务,实现两国共同监管治理。

  二是与生产国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两国对于风险信息分析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跨国食品安全信息跟踪、采集和分析制度,对所收集到的食品安全预警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预测危害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

  三是尝试建立跨国食品可追溯体系。食品安全可追溯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一旦发生质量安全事件,可以通过记录或标识进行追溯,及时召回问题产品,降低危害程度。建立跨国食品追溯体系,不仅可以有利保障国内消费者消费权益同时可以有助于分清责任事故,及时做出召回和赔偿。

  四是建立跨国的诚信经营管理机制,加强海外进口商、进口平台及生产企业的管理。一方面政府对于进口商、平台、企业登记备案,建立诚信档案;另一方面完善消费者举报制度,对于跨境购买产品、来源,不合格的可以举报到当地工商部门,当地工商部门对进口来源实施调查和上网公示并通报所在国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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