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把交通违法行为记入信用系统”的事,还是忍不住要“自我表扬”一下。之前自8月份起,一些媒体在报道深圳“交通出行信用报告”时,用了“行人闯红灯将被记入信用报告,将影响贷款、就业”的表述,引发 ...
关于“深圳把交通违法行为记入信用系统”的事,还是忍不住要“自我表扬”一下。之前自8月份起,一些媒体在报道深圳“交通出行信用报告”时,用了“行人闯红灯将被记入信用报告,将影响贷款、就业”的表述,引发了很大的争议。8月6日,我在南都深评版写了《别把闯红灯记入信用报告错当“人事档案”》一文,说:交警系统的“信用报告”,并不会进入央行的征信体系,也就几乎不存在一些媒体传得神乎其神的“影响贷款、就业”等后果。果然,深圳的交通违法记录,不是进入央行的征信系统,而是与前海征信、芝麻信用两家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合作;进入征信系统的违法内容,也不是如之前所说的动辄得咎,而是按《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规定,违反交通法规受到拘留、吊销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以上的;事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且负有事故责任的;一年内受到五次以上罚款处罚的,这三类才能进入征信系统。
还是之前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将信用管理纳入新型的社会管理手段,在直接的行政处罚之外,再进行负面的社会评价,使违法者在贷款等方面受到负面影响。这是改革的大方向。但交警等部门真的不要延续计划经济时代的思维,认为征信就是“无所不包的、传统的人事档案”。
一者,信用报告的本质,还在于评估公民的金融风险,是一个商业行为,交警部门真的别觉得那是“自家后院”。以央行的个人信用报告来说,内容就相当简洁,主要就是公民姓名、婚姻状况,办过哪些贷款、信用卡、有没有做过担保,连工作单位都没有的。央行版的个人信用报告上明确说:“本报告仅包含可能影响您信用评价的主要信息”。至于闯红灯等微小行政处罚,不足以影响对一个人的信用评价,央行就一直没有收录这些信息;即便这次前海征信、芝麻信用愿意收录,不代表这些金融机构就成了交警的“家丁”。这是第二点。要知道,前海征信、芝麻信用本身就是利用互联网思维在搞金融、搞信用评级,不可能比传统银行更“计划经济”、更“人事档案”。
之前,有幸听过前海银行的管理层谈过他们的“互联网征信”思维:他们当然会利用既有的银行数据,包括公安数据,但同时会加上社交、支付的数据。以互联网的思维看,“用社交数据来判断一个人的诚信度和还款意愿,远超过传统金融机构数据的价值”。因为传统金融机构面对的数据可能是假的,比如收入证明很多都是假的;但利用社交数据,就能判断一个人:你大概哪一年、什么学校毕业,本科、中专还是普通的蓝领工人,你工作了多少年,你的工作是不是稳定……在这种互联网思维之下,交通违法记录对一个人的信用能起多大的作用?
所以,深圳交通违法记录从没能进央行征信的系统,到这次进入前海征信、芝麻信用的平台,从宏观角度说,都是在推进信用管理这种新型社会管理手段,都是在进步。但有关部门不要一厢情愿将正常征信“妖魔化”,动辄祭出“污点要背一辈子”、“影响贷款、结婚和求职”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