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评论:恶导游必须“拉黑”

来源:网络 2015-05-04 16:08:16

  据国家旅游局网站消息,云南省女导游辱骂游客强迫购物消费的行为,在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曝光后,国家旅游局立即责成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尽快查明事实,对损害游客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女导 ...

  据国家旅游局网站消息,云南省女导游辱骂游客强迫购物消费的行为,在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曝光后,国家旅游局立即责成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尽快查明事实,对损害游客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女导游辱骂游客,源于强迫购物消费。时下,很多旅游都不是观光游,而是购物游;导游也变成了“导购”。旅游过程中,游客一直被导游带到这个或者那个购物点,频繁被要求购物。因为旅行社、导游和这些购物点都是有利益关系的,如果游客“不配合”,导游往往会原形毕露,恶语伤人。这名女导游辱骂游客,便是典型一例。国家旅游局责令依法查处,非常必要。
  2013年10月1日,我国首部《旅游法》颁布实施,除“降低旅游成本”外,“文明旅游”也是检验《旅游法》落实效果的主要标尺之一。然而,从实施一年多的情况来看,显然不尽人意。一些游客不文明现象,频频见诸报端。鉴于此,今年4月初国家旅游局制定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被旅游业内称为“游客黑名单”,游客不良信息保存一至两年,会影响到再次旅游,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出境、银行信贷等。
  然而,文明旅游行为记录不仅应针对游客,对于不文明导游,也应该以立法形式建立“黑名单”制度,一旦进入不文明导游“黑名单”,将在规定时间内,禁止其从事导游工作。虽然“恶导游”的产生有多种原因,如旅游市场恶性竞争,导游收入不稳定等,治本固然需要一个过程,但文明导游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必须坚守的底线。
  笔者以为,导游“黑名单”可实行“宽进严出”。所谓“宽进”,一旦发现有导游存在不文明行为,如客串导购角色、强迫购物消费、布设购物陷阱、打骂游客等等,即入“黑名单”。所谓“严出”,除了让不文明导游“停职反省”,并给予必要的惩戒之外,同时给其预留一个文明“修复期”,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让其走不出“黑名单”。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官员失信” 赖旧账成主因


互联网 2016-11-22 09:42:00

全国“官员失信”案逾千件


西安晚报(西安) 2016-11-24 08:59:39

信用卡立“信”亟待教育补位


网络 2014-10-10 22:27:25

虚拟信用卡开闸? 央行Say NO!


网络 2014-03-23 22:11:42

马云的虚拟信用卡动了谁的奶酪


网络 2014-03-23 22:04:58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