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73岁的李某从江岸区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弟弟偿还的10万元房屋补偿款,一起执行了2年的继承纠纷案件终于执行完毕,兄弟间冰释前嫌。 2009年11月,李某母亲因病去世,李某及妹妹获知,母亲的房屋已被 ...
昨日,73岁的李某从江岸区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弟弟偿还的10万元房屋补偿款,一起执行了2年的继承纠纷案件终于执行完毕,兄弟间冰释前嫌。
2009年11月,李某母亲因病去世,李某及妹妹获知,母亲的房屋已被弟弟于2009年10月以买卖形式过户至其名下。兄妹将弟弟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买卖无效,主张继承母亲的财产。
经承办法官调解,双方于2011年12月达成调解协议,弟弟分三期给付李某总计13万元的房屋补偿款。前两期补偿款的履行期限届满,但弟弟一直没有履行,李某于2013年1月向江岸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两期的补偿款10万元。
执行中经查询,弟弟下岗多年,除了每月2000元左右的退休金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患有慢性疾病,扣除医药费后退休金已所剩无几。在执行法官主持下,两兄弟达成一致意见,待母亲房屋拆迁后一次给付李某房屋补偿款13万元。
今年初,李某反映,因母亲房屋暂时无法拆迁,弟弟已于半年前将房屋出租,租金并没有偿还债务,要求法院依法恢复执行法律文书。
承办人核实情况后,认为弟弟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3月25日,依法决定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执行人员告知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员在出行、住宿、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方面受到的种种限制,以及在媒体上披露的后果。弟弟立即赶来法院,表示尽快偿还债务,希望法院暂缓披露其拒不履行的行为。
经两次调解,考虑到弟弟的实际困难,李某表示只要弟弟一次给付10万元,放弃剩余的执行标的。16日,弟弟来到法院,将10万元交到法院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