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上海不自行拆违者将入诚信“黑名单”

来源:网络 2015-04-19 08:05:52

  记者昨天从市建设管理委获悉,近日出台的拆违新政明确,违建当事人如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将受到一系列惩治,其中包括:被纳入诚信系统、各类评优中一票否决、限制房产交易、不予办理营业执照等。对于责令限期拆 ...

  记者昨天从市建设管理委获悉,近日出台的拆违新政明确,违建当事人如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将受到一系列惩治,其中包括:被纳入诚信系统、各类评优中一票否决、限制房产交易、不予办理营业执照等。对于责令限期拆除、当事人拒不拆除或逾期不拆除的违法建筑,规土、房管、城管等部门会将相关信息按各自职责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市建设管理委透露,2014年,全市共拆除违法建筑1007万平方米,比2013年增104%。最近又继续出台拆违新政,今后,执法者会提前告知违法当事人法律后果,如:纳入诚信系统、各类评优中一票否决、限制房产交易、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不予办理食品相关许可、不予办理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承担强拆费用、停水停电停气;如违法其他法律法规、违法犯罪的,还将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经市人大、市高法院、市政府法制办研究同意,对于同一区域同一类型的违法建筑,拆违实施部门可以集中启动执法程序,以提高执法效率、体现执法公平。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陕西启动信用等级管理 羊乳中添牛乳严重失信


中国食品报网 2016-01-09 11:29:33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