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同志,我错了,我现在就还钱,以后我一定信守承诺”。12日上午,家住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的 张某 将欠其亲戚赵某的4万元钱交给南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法官,请法院将钱转交赵某。法官批评教育 张某 后 ...
“法官同志,我错了,我现在就还钱,以后我一定信守承诺”。12日上午,家住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的 张某 将欠其亲戚赵某的4万元钱交给南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法官,请法院将钱转交赵某。法官批评教育 张某 后,带着他来到中国农业银行南漳支行办理了贷款手续。
据悉,2011年, 张某 因建房向其亲戚赵某借款4万元后外出经商,随后多次拖延偿还,赵某索要无果,于2014年2月将 张某 告上法庭。经法官多次电话联系, 张某 以生意忙为借口拒返乡还款,南漳县人民法院遂将 张某 列入失信人黑名单,并向相关机构通报了“ 老赖 ” 张某 。2014年12月, 张某 和朋友合伙经营需要在银行贷款20万元,各项手续准备就绪后,1月8日 张某 去银行办理贷款时遭拒,其朋友得知 张某 被列入“ 老赖 ”后指责他失信, 张某 意识到了“ 老赖 ”的严重性,偿还了全部欠款。
2014年以来,南漳县人民法院大力实施信用惩戒机制建设,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失信 被执行人 名单信息为手段,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义务的 被执行人 采取立体曝光、列入黑名单、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布下惩治“ 老赖 ”的天罗地网,垒起镇压失信行为的铜墙铁壁,持续营造强制执行高压态势,加大执行制裁力度;加强与金融、工商、税务、公安、车管等部门的合作,联手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以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不予登记财产、不予办理审批等措施,督促 被执行人 履行义务;与党政机关、其他政法部门合作,对拒不履行法律规定义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据统计,2014年,南漳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85件,执行1545件,其中涉民生案件357件,执行款1500万元;利用公安查询系统查询在外地 被执行人 信息150人次,查控 被执行人 车辆150余台次;利用房管、土地查控系统查控相关信息 340 件;录入失信 被执行人 信息105条,督促偿还欠款500余万元;向最高院上报失信 被执行人 105名,促使138名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200余万元;对28件案件的 被执行人 依法采取了司法拘留、罚款等措施,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件,敦促失信 被执行人 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努力构建社会诚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