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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报首月成绩喜人 信用监管亟待自律组织参与

来源:网络 2014-10-29 23:20:18

  自10月1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正式实施至今接近一月。记者获悉,首月各地均有不少企业进行了年报公示,信用监管的大幕正在逐渐开启。 北京市工商局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已有7.2万余户企业和个体户完成 ...

  自10月1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正式实施至今接近一月。记者获悉,首月各地均有不少企业进行了年报公示,信用监管的大幕正在逐渐开启。

    北京市工商局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已有7.2万余户企业和个体户完成了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辽宁工商局数据显示,全省已申报公示年报的内资企业171543户,外资企业6797户,个体工商户9151户。

    其实在目前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企业主离境、获得银行贷款、授信等都需要用到“信用”。作为“信用监管”的一部分,年报公示相当于一个大型数据库,将企业的监管从政府保姆式“包打天下”,转变为公众监督。

    然而,作为连接公众和政府部门之间的行业协会和自律组织,目前在我国却仍处于起步阶段。记者从在“我国征信自律组织建设课题研讨会”上获悉,我国尚未成立统一、高效的征信自律组织。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信用管理专业洪玫教授指出,我国目前缺乏征信行业的自律组织和自律机制,十分不利于行业参与者执业水平的提高、执业纪律的规范、行业职业技术标准的统一和恶性竟争的防范。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张丽红处长介绍,近年来,征信行业在行业法规、征信数据中心、行业宣传等各方面都取得显著成就,但却一直存在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即如何发展我国征信行业自律组织。“而行业自治相较于政府管理具有先天优势。”

    洪玫建议,初期征信自律组织的发展应由政府驱动,随着不断成长,政府再将监管权移交征信行业协会自治,当自律机制成熟时,政府还需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管,提高征信行业的公正影响力和社会征信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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