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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

来源:网络 2014-09-21 02:41:24

证监会9月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集中回应了近期的市场热点问题,以下是全景网综合媒体报道。  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9日表示,证监会今日发布《证券 ...

  证监会9月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集中回应了近期的市场热点问题,以下是全景网综合媒体报道。

  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9日表示,证监会今日发布《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此次修改主要明确证监会专门建立违法失信信息的互联网公示平台,重大失实信息会在这个平台查询到。

  证监会:将强化市场诚信监督约束

  张晓军19日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以诚信数据库为基础,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为依据,建立违法失信信息的互联网公示平台,也将进一步强化市场的诚信监督约束。

  证监会发文鼓励证券公司多渠道补充注册资本

  证监会近日下发通知,鼓励证券公司多渠道补充注册资本。其中包括鼓励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IPO上市,取消较好的市场竞争力和良好的成长性两项额外的审慎性要求。

  证监会:解聘16届发审委委员邓瑞祥

  张晓军表示,今日证监会将发布公告,解聘16届主板发审委委员邓瑞祥,由于邓瑞祥在担任发审委委员前,存在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情况,目前已经立案调查,邓瑞祥已不适合担任发审会委员,所以证监会解聘其职务,予以公告。

  证监会:市场禁入等重大违法信息的效力期限为5年

  证监会今日(9月19日)正式发布关于修改后《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本次修改调整完善了一般违法信息的效力期限,一般违法信息的效力期限为3年,市场禁入等重大违法信息的效力期限为5年。超过了违法信息效力期限的违法信息不再进行公开。

  证监会:正在推进证券法的修订工作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9日表示,全国人大财经委正在推进证券法的修订工作。

  证监会:注册制改革方案年前推出

  针对注册制改革的情况,张晓军表示,预期年底前推出注册制改革方案,相关工作在正常进行中。

  证监会:将修改并购管理办法要约收购

  中国证监会周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近期全国修改《证券法》的决定,取消要约收购等,证监会据此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条文进行修改并予以发布。

  张晓军表示,本次证券法对个别条款的修改,与证券法修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证监会:将规范会计事务所及评估机构的执业行为

  张晓军表示,检查中发现的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的问题具有普遍性,在别家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也有所体现,证监会将始终高度重视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监管,近年来证监会创新监管方式,着力规范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执业,提高执业质量。

  证监会:个别会计事务所存在亲属买卖股票行为

  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对多家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会计事务所,质量控制技术制度不完善,在执业质量方面,部分流于形式,持续经营能力、评价不到位,审计不完善,个别会计事务所其亲属存在买卖股票行为。

  同时,对资产评估机构检查中发现,在评估执业环节,部分评估机构现场调查工作不充分,资料分析不到位,评估参数采取缺乏合理理由,评估底稿不完善等。

  根据检查情况,证监会对对1家会计师事务所责令改正。

  证监会:禁止利用私募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谋取利益

  9月19日,证监会继续对上月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管办法做出说明解释。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关于禁止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谋取利益的问题,该规定也是对基金法的沿用。禁止利用基金的财产或职务之便为本人或投资者之外的人谋取利益,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基金管理人作为受托人,除依法获取管理费之外,不得用基金的财产或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第二是基金管理人对投资者负有忠实义务,应当为基金持有人利益最大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持有人之外的其他人谋取利益。否则否则违背了受托人义务,侵害了投资者的权益。相关从业者均有必要参照执行。

  证监会:禁止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公平对待不同基金

  张晓军表示,关于禁止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公平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的问题,有上市人士认为操作性不强。证监会认为该规定是对基金法的沿用,基金管理人同时管理多只私募基金时,应当公平对待每一只基金,为所管理的各只基金全体持有人的最大利益来管理基金财产。为一只基金的利益,而损害另一只基金的利益,违背了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也违背了受托人的义务,应当禁止这种行为。

  证监会:禁止泄露因职务之便获取的未公开信息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私募监管办法中关于禁止泄露因职务之便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和从事交易活动的规定,是对基金法的沿用。未公开信息包括基金经营管理过程中不应当泄露的信息和依照规定应当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利用未公开信心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破坏了基金市场的公平竞争,必将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和相关当事人的利益,所以,为了维护公平竞争,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应坚决禁止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及相关从业人员泄露因职务之便获取未公开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相关交易,或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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