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从今年10月1日起,诚信纳税者将上光荣榜,违法逃税者将进“黑名单”。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对外发布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旨在通过建立 ...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从今年10月1日起,诚信纳税者将上光荣榜,违法逃税者将进“黑名单”。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对外发布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旨在通过建立税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信用体系的建设。
D级信用纳税人将受到联合惩戒
《纳税信用管理试行办法》将通过打分、评级等手段评定企业纳税信用,纳税信用管理工作开展后,成熟完备的纳税信用记录将是纳税人开展业务便利的“通行证”。企业纳税信用按百分制分为四级,90分以上、70分至90分、40分至70分、40分以下,分别评定为A、B、C、D级。信用级别将直接与税收服务管理挂钩,如果纳税人被确定为D级纳税信用,将在发票使用、出口退税审核等方面受到严格审核监督,违法处罚幅度将高于其他纳税人。
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强调:“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按照这一要求,《信用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分别规定了对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和对D级纳税人的惩戒措施,A、D级纳税人还将适用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共同实施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通报给相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让D级信用纳税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处处受限”。
多部门联合建立奖惩联动机制
税务机关还与工商、海关、国土等部门建立多部门、跨地区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充分运用第三方涉税信息佐证纳税信用。
据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马毅民介绍,目前税务机关已建立了信用管理、征收管理、税务稽查互动机制,由征收管理、税务稽查部门及时向信用管理部门提供纳税人信用信息,信用管理部门按月将纳税人月度积分变化送征收管理、税务稽查部门,作为税收风险管理的有效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