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工作的顺利展开,改进评价工作的实施效果,市人社局、公安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修订了2008年版的《大连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办法》,并将于 ...
为更好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工作的顺利展开,改进评价工作的实施效果,市人社局、公安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修订了2008年版的《大连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办法》,并将于5月1日起施行。
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的《评价办法》在评价委员会成员单位、荣誉称号、表彰形式、评价年度、评价内容、评价标准、失信范围、奖惩力度等内容上体现八大变化。
一是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纳入评价委员会成员单位,增加对用人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方面的审查。二是在原A级、AA级、AAA级3个诚信评价等级基础上,对连续三次以上、五次以上获评AAA级的诚信单位,增设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先进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单位”荣誉称号。三是对守法诚信的用人单位以发放荣誉证书的形式进行表彰。四是将按每两年为一个评价年度开展对用人单位的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五是将更新用工备案信息情况、遵守公平就业和女职工情况、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等纳入评价内容。六是进一步明确规定评价标准,用人单位具备合法资质,正常生产经营满一年以上,在评价年度内劳动保障资料审查合格,且在评价年度内符合评价内容规定的评价标准的,可评价为劳动保障守法A级诚信单位,且将评价等级的划分进行细化明确。七是扩大了评价失信单位范围,用人单位存在阻挠或打击报复公积金监察人员、未主动履行公积金管理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决定等行为,可以被评价为失信企业。八是增强了奖惩力度,对获得诚信等级的单位,除授予荣誉证书等奖励外,还将被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AAA级诚信单位、先进单位、示范单位免于次年的成员单位的各类检查,同时向其法定代表人颁发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法人代表证书,将取得AAA级诚信等级作为评选全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之一。对失信单位,也将失信信息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将其违法行为向社会披露。